岳阳一男子非法收购出售水獭获刑6年半

2020-02-22 11:05:2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徐亚平 何金燕 严琼 程子民]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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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2月21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徐亚平 何金燕 通讯员 严琼 程子民)今天上午,由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谢某、周某涉嫌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这是疫情发生后,岳阳市首例起诉的涉“疫”刑事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系河北三河市人,因喜爱水獭,为满足个人爱好,在明知水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饲养需要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2019年10月通过网络方式联系到广西水獭卖家荆某(另案处理)和被告人周某(深圳水獭卖家),先后在荆某处以35000元购买水獭6只,在被告人周某处以3000元购买水獭1只。期间被告人谢某因饲养经验不足,导致3只水獭死亡。后因家人反对其饲养水獭,谢某将其中1只水獭出售给了重庆买家岳某(在逃)。2020年1月15日,岳阳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将正在岳阳楼区准备出售另外2只水獭的谢某抓获,当场查获水獭2只,随后又在其租住的公寓房内搜查出水獭1只。1月20日,岳阳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赶赴深圳将被告人周某抓获。两人被抓获后,被告人谢某的违法所得15000元、被告人周某的违法所得3000元均主动向公安机关退缴。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与被告人谢某、周某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两个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岳阳楼区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判决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本案的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涉疫情犯罪的政策要求和坚定决心。”岳阳楼区检察院检察长许建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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