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缴了多少税?个税APP可查询明细

2020-01-05 20:42:0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记者 潘显璇]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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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月5日讯(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潘显璇)新年伊始,个税App上新了“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1月5日,记者登录个税App发现,市民可实时查询2019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大项收入明细和已申报的个税金额。如果市民查询发现纳税有出入,可直接在App上发起申诉。

登录个税App能查纳税明细

市民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的“常用业务”下会出现“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点击进入,选择“2019年度”及“全部”所得类型(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共4大项18类),随即显示2019年度每笔综合所得收入额及已申报个税金额。当然,市民也可以选择4大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所得进行分类查询。选择其中一笔收入点击查看,计税详情显示了收入额、已申报税额、所得项目、申报表类别、扣缴义务人等多项信息。

如果市民确信某项收入完全与自己无关,或者申报内容有误,可在该栏目内直接通过分项或批量申诉功能进行申诉。在申诉页面中,需对具体情况进行说明。

3月-6月个税将“多退少补”

记者注意到,“综合所得汇算申报”功能入口也已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显示,但其正式上线日期为3月1日。现阶段,纳税人可先查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专题,了解相关信息,以便届时办理年度汇算。

公告显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个税史上首次汇算清缴将开展,届时纳税人需对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进行汇算,并按照汇算结果“多退少补”。

为了简化征管,国税总局前不久出台了补充公告,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不论补税金额是多少,都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低,也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有以下情形就可能需要补税: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公益捐赠可抵扣个税

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开始实施,个人通过我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就是说,纳税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在计算个税时予以抵扣。如果已经在每月预扣预缴时产生了个税支出,可以申请退税。

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办理公益捐赠支出扣除时,必须填写受赠单位名称、受赠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捐赠凭证号等与捐赠有关的信息。因此,个人在进行公益捐赠时,果打算用于个税扣除,要向受赠机构索取捐赠票据;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允许纳税人暂时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然后在捐赠之日起90天内补充提供捐赠票据。

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可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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