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

2019-12-05 10:19:23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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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12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舒元臻)湘电股份董事长周健君、董事会秘书李怡文3日收到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 2019年7月1日,湘电股份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的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湘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国贸公司)开展的多笔纸浆贸易业务中,交易相对方涉嫌合同诈骗,涉及总金额约3.7亿元。经公司自查,国贸公司可能承担的损失风险达到5.6亿元。根据公司7月4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情况的公告》,以及7月5日发布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子公司涉及经济合同纠纷等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司于今年5月25日向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报案,5月2日下午交易相对方负责人已主动投案。5月27日,国贸公司向相关法院提起了信用证欺诈纠纷诉讼,提请诉讼前财产保全。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损失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湘电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周健君、李怡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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