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车辆争道抢行,长沙新增2处“拉链式”通行路口

2019-12-04 23:54:54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骆一歌 肖强 杨哲]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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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道减少的路段或路口,当两条车道的车辆合并成一条车道或三条车道合并成两条或一条车道,如果没有交通标志引导,各车道的车辆如果没有达成默契,容易引发交通拥挤或发生车辆剐擦交通事故。

12 月 4 日,潇湘晨报记者从长沙市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秩序,减少车辆争道抢行现象,长沙新增了两条 " 拉链式 " 通行路口,分别位于西二环桐梓坡路上行匝道和西二环岳麓大道上行匝道 2 处合流道路。新增了交替通行提醒标识,引导驾驶人按照通行规则,依次交替通行。

目前长沙拉链式通行路口达到 5 处,下一步长沙交警将对全市所有合流路口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对需要设置拉链式通行的合流路口进行优化调整。

" 拉链式 " 通行规则:左边一辆、右边一辆轮流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因此,在车道减少的路段或路口,遇到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自汇流点开始,按照右道一辆、左道一辆的次序交替驶入,依次通行。即右侧一条车道上的机动车向前行驶进入减少后的车道,本车道后面的机动车应当让另一条车道上的机动车通行,按此类推,相邻车道上的车辆交替向前通行。这也是大家俗称的 " 拉链式通行规则 "。

交替通行主要适用于以下三种路况:一是汇流点前方、两侧车道均有车辆;二是汇流点前方无车,两侧车道车辆同时驶入汇流点;三是一侧车道车辆正常行驶,另一侧车道有来车时。这些情况下,车辆均应当按照先右车后左车次序,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在辅道并入主道设置了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标线的,应当按照现场交通标志标线通行。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通讯员 肖强 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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