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纪委通报8起二级机构领域的典型案例

2019-11-19 18:39:59 [来源:清廉永州]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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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州市纪委通报了8起二级机构领域的典型案例。

01

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科科长赵善彬未按程序外包项目及收受礼金的问题。

赵善彬任职期间,永州市疾控中心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准备从事和已经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赵善彬未按规定请示报告,私自决定将检查项目外包给某公司,事后收受该公司业务总监伍某现金2000元。2019年11月,赵善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

冷水滩区第一公共绿化管理所会计蒋旭丽、出纳杨松林公款旅游的问题。

2017年6月21日至24日,国家某培训中心在大连举办专题培训班。蒋旭丽与杨松林商量并报经所长同意后,两人一起去参加培训。培训期间,蒋旭丽、杨松林用公款到当地旅游景点游玩,培训结束后,两人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改变行程,借机公款旅游。同时,杨松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蒋旭丽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杨松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03

零陵区黄田铺镇中心卫生院城乡医保报账员周亮骗取医保资金的问题。

2018年7月至12月,周亮利用工作之便,使用群众报账时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骗取58户群众医保资金9000余元。2019年7月,周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4

祁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职工徐飞玉不正确履职的问题。

徐飞玉在祁阳县原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工作期间,为唐某办理一房屋初始登记过程中,对资料审查不严格,且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土地权属调查核实,导致唐某利用不正当手段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划拨地,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2019年8月,徐飞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5

东安县原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曾凡辉失职渎职的问题。

曾凡辉在担任原东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期间,在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未对项目地地块地类进行变更的情况下,违规实施某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造成该项目无法通过验收并导致施工单位起诉上访。2019年10月,曾凡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06

江华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河路口镇动物防疫站职工李新妹违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问题。

2019年4月,李新妹对不符合调运政策的某省(区)生猪进行检疫,违规帮助其亲属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影响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2019年8月,李新妹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07

江永县原水务局水政大队大队长周有文、副大队长陈恒亮履职不力的问题。

周有文、陈恒亮任职期间,江永县桃川镇邑口村部分村民在河道内非法采砂取石,导致该村河道生态环境被破坏,河堤防洪功能受到影响,同时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周有文和陈恒亮发现了该问题,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导致该非法采砂取石行为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6月,周有文、陈恒亮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8

新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截留疫苗款问题。

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县疾控中心接种门诊时任科室长何国英,药房人员雷亚飞,收费员肖建武、欧惠,利用工作便利,共截留疫苗款5000余元,未入单位财务账,用于该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购买水果和聚餐。2019年9月,何国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雷亚飞、肖建武、欧惠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治问题,全市各二级机构要从上述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全力以赴落实好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通报要求,全市各主管单位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所有管理的二级机构,确保无死角,无禁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点抓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查处和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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