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2019-11-12 11:15:28 [来源:株洲新闻网] [作者:陈彦圻] [编辑:潘华]
字体:【

株洲新闻网11月11日讯(通讯员 朱纪轩 记者 陈彦圻)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市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案例一】炎陵县沔渡镇晓阳村党支部原书记饶明华、村委会原出纳、报账员罗万昌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收受财物问题。

案情:2015年1月,饶明华、罗万昌违反廉洁纪律,在负责晓阳村村委会日常事务管理期间,经手办理群众朱某某事务时,各收受好处费5000元。

处理:2019年4月,饶明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饶明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罗万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案例二】炎陵县中村瑶族乡人民政府民政办原主任、敬老院原院长沈玉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案情:2009年1月至2019年5月,沈玉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侵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徐某某奖励扶助金28740元,并将其中186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处理:2019年9月,沈玉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撤销行政职务并取消其副科职级,按办事员职级确定工资待遇。违纪所得予以退还。

【案例三】茶陵县秩堂镇原黄草村支部书记吴小松侵占扶贫资金等问题。

案情:2011年至2015年,吴小松侵占村集体公益林补助款944元;2012年至2013年,吴小松侵占吴某娥、吴某成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共计4000元;2013年村民刘某某请吴小松帮其二儿子上户口,吴小松收受刘某某所送现金16000元。

处理:2018年9月,吴小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还和收缴。2019年4月,吴小松因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开除党籍。

【案例四】攸县网岭镇龙蟠洲村党支部原书记王为平侵占低保金问题。

案情:2010年1月,王为平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截留代为保管的刘某低保金1200元并占为已有。2018年上半年,王为平得知有人在网上举报其侵吞刘某的低保资金后,才将该笔资金退回给刘某。

处理:2019年7月,王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五】芦淞区龙泉街道楠竹社区原主任易素英履职不力问题。

案情: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易素英负责龙泉街道楠竹社区民政工作期间,在民政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未对楠竹社区低保户人员动态进行核查,致使五保户粟某死亡后,其亲属仍领取最低生活救济补助4个月,每月625元,合计2500元。易素英身为社区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同时,易素英还存在其他履职不力的问题。

处理:2019年5月,易素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