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消委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不要被低价广告迷惑 盲目下单

2019-11-10 10:19:31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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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消委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不要被低价广告迷惑 盲目下单

长沙晚报11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随着“双十一”临近,各大电商平台与网络商家打折促销活动层出不穷,消费者在享受价格优惠的同时,因虚假宣传、虚构“原价”、定金问题和商品质量等引发的消费纠纷也逐渐增多。8日,长沙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尽兴购物的同时,做到理性消费,防范网购风险。

市消委提醒消费者,要筛选平台。由于网络购物平台参差不齐,甚至还有虚假钓鱼平台充斥其中,消费者要尽量选择大型、成熟的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商家,并在购物前多关注网店信誉级别及开店时间,对一些不熟悉的网店,谨慎进行大件商品采购。

同时建议消费者要事先了解市场价格,再对促销活动进行评估是否优惠。购买商品时,要进行详细了解、比较,不要被低价广告迷惑盲目下单。除比较价格外,还应查看商家信誉、商品描述、商品评价等综合信息。

在支付时,要使用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和接照正规流程购买,绝对不要轻信卖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或二维码,以防进入钓鱼网站。收货时应当场开箱查验,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并符合约定后再签收,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商品。

在依法维权方面, 消费者一定要保留与商家的交易内容、聊天记录、双方的约定内容,网购产品介绍和活动的宣传内容,保存好有效的购物凭证或发票,验货的视频和照片等,包括线下体验场景的各种资料,这些都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必要时可将保存的证据形成材料,寄送给相关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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