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31日,湖南省益阳市泉交河镇沙田村村民杨晓从村干部口中得知国家废止《农业税条例》的消息。正在田间干活的杨晓内心久久未能平静,他直起身望向远处,天空是那么的蓝,歌声从心里飞了出来。
“从此种地不用交公粮,这是天大的喜讯!”今年52岁的杨晓已有30余年的种田经验。2019年8月29日,他回忆起2005年年底的这场变革,仍显得很是激动。
杨晓对于湖南农村税费改革的感受也是无数农民的心声。
农业税,俗称“公粮”。中国作为传统的农业国,农业税收一直是国家统治的基础,国库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税收。
据史料记载,2600年前的春秋时期(前594年)的鲁国就开始实行了农业税——“初税亩”,以后的历朝历代都延续了下来。汉代叫“租赋”,唐朝称“租庸调”,国民政府时期叫“田赋”。历朝历代虽然对税制进行过多次改革,但农业税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收入来源,在我国延续了2600年。
两千多年来,农民把农业税当作“皇粮国税”,尽管负担较重,但他们一直认为纳税是一种义务。
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财政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农业税所占比例已大幅下降。1950年,农业税占当时财政收入的39%,是财政的重要支柱。1979年,这一比例降至5.5%。2004年,农业税占各项税收的比例已降至1%。
湖南作为农业大省,早在2000年,津市市、永兴县、长沙县就被确定为湖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市)。
伴随税费改革而来的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目标,20世纪末,湖南加快了水稻软盘抛秧技术推广的步伐。集中技术力量和财力、物力,在长沙、望城、宁乡、湘潭等县,首批兴建的4个高标准、自动化、带动功能强的水稻软盘育秧工厂。
此时的杨晓似乎感受到了“春天”,他带领手工插秧了一辈子的父亲一起“直起腰”,开始了对“抛秧技术”的实践。
湖南省委、省政府农村“减负”、“增收”的工作目标一直在路上。
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农村税费改革推向全省。
到了2004年,全省除实行粮食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等支农政策外,还降低了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步降低0.6个百分点,全省共减征农业税及附加10.61亿元。
2005年12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在我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退出了历史舞台。
交粮纳税天经地义,而这场变革对于在中国田地上耕耘了数十年的“杨晓们”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惊喜。
2006年2月22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一张面值80分的纪念邮票,名字叫做《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庆祝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
“现在自产自销,产量也成倍增长,我承包的近200亩地每年收入还不少呢!”2012年泉交河镇正式启动农村土地信托流转试点工作,杨晓说他是沙田村做土地流转的第一人。
农业税的取消意义重大。
正如《农村工作通讯》一书中所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全面取消农业税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万里长征”迈出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关键一步;是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直接体现。
从“稻田劳作者”转变为“稻田守望者”,杨晓的经历正是湖南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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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官铭 视频 周林熙 郭远业 视觉 陈青青 叶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