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0月17日讯(记者 张圣曜)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包括国务院核定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确定的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762处,湖南有45处;《通知》还公布了和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共计50处,其中湖南有6处(见附录)。
湖南入选的文物保护单位中,古遗址有11处,古墓葬2处,古建筑17处,石窟寺及石刻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3处,其他1处,另有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6处。
此次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既要注重有效保护、夯实基础,又要注意合理利用、发挥效益,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认真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确保文物安全特别是文物消防安全,努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坚定文化自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附:湖南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一、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5处)
1.古遗址(共计11处)
2.古墓葬(共计2处)
3.古建筑(共计17处)
4.石窟寺及石刻(共计1处)
5.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计13处)
6.其他(共计1处)
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共计6处)
1.古墓葬(共计1处)
2.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计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