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发票中了30万元!湖南“发票有奖二次开奖”首期开奖

2019-10-11 10:57:27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陈张书 胡波 皮恒 罗舜爱] [编辑: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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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发票可以中大奖!10月10日,湖南省“发票有奖二次开奖”首期开奖活动在长沙举行,消费者柳女士获得一等奖30万元。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谢建辉,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明权,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李颖,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庄大力,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皮本固等出席开奖仪式。

“很期待,国庆消费后就参与了这次发票抽奖活动。”正在现场观看开奖的长沙市民钟女士表示,中秋就看到媒体报道个人消费就可以参与,当时还有些后悔消费不记得开发票,国庆节期间我们吃饭、购物都留意,每一次都开了发票。

在长沙市华湘公证处的全程公证下,当天顺利产生12个奖项,共100万元奖金,分别为一等奖1名,奖金30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10万元;三等奖8名,奖金5万元。

此次开奖活动还增加了纳税人代表摇奖环节。组织方邀请4名纳税人代表参与三等奖的摇奖,并以湖南都市频道现场录制播出的方式进行了全过程纪录,确保活动公平公正。中奖结果揭晓后,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湖南财政”“湖南税务”等微信公众号、各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平台实现同步发布。

省税务局工作人员提醒,中奖者应在开奖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奖发票原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提供发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与中奖者身份证姓名相同的银行账户信息等前往省税务局(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环保西路6号;联系电话:0731-85383863)兑奖,对提供身份信息、发票信息与开奖信息一致,且符合兑奖情形的中奖者,省税务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兑付奖金,并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弃奖奖金将用于后续二次开奖奖金兑付。

此次开奖活动是自2019年8月1日启动湖南省“发票有奖二次开奖”活动以来的第一期,以后将在每两个自然月结束后的第1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继续举办现场摇奖活动。想要参与二次开奖的个人消费者,只需从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建筑装饰业和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业的纳税人处,取得票面金额超过50元、发票抬头的购买方名称为个人真实姓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电子发票,在通过“湖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与第一次摇奖后,选择录入个人真实信息即可。

“‘发票有奖二次开奖’活动能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养成积极索取发票的良好习惯,提升发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希望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活动,依法诚信纳税,共同营造公正、健康、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刘明权表示,湖南省税务部门将持续创新活动形式,健全完善活动机制,保障活动顺利达到预期成效。

潇湘晨报记者 陈张书 通讯员 胡波 皮恒 罗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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