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不按约定动工建设的或被收回土地使用权

2019-10-09 09:30:15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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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囤地炒地将被限制在建项目预售

不按约定动工建设的或被收回土地使用权

长沙晚报10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 通讯员 郭宏)盘活空闲土地是促进城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城镇空间利用结构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加大空闲土地盘活利用力度,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近日联合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城镇空闲土地盘活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空闲土地盘活实行全覆盖内业核查和可追溯管理。

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各不相同,《通知》要求,对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要逐宗分析原因,落实责任部门,通过调整规划设计条件、落实拆迁补偿方案、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等方式,创造满足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短期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可以采用安排临时使用、收回、置换等方式加以处置。临时使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且不能影响土地供应。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发。对不按约定动工建设的,要及时采取约谈、收取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予以处置。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划拨决定书规定恶意囤地、炒地的,依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然资源部门不得受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新的用地申请;在问题整改到位前,对违规违约单位和个人办理土地相关手续予以必要限制。属于房地产企业的,将不良信用信息抄送同级住建部门计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限制该企业在建施工项目的预售。

省自然资源厅将对不重视处置工作、盘活进度慢的地区加强督促,对数据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并暂停建设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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