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委网信办针对网友关注的网络安全热点问题作出解读

2019-09-21 12:22:52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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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6日至22日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宣传周主题是: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在长沙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各区县(市)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网络安全宣传。其间,市委网信办在岳麓区东方红广场(湖南大学)和长沙县星沙街道金甲坪社区(万象汇活动广场)主办了网络安全普法宣传进学校、进社区线下活动,同时组织开展了网络安全知识答题及问卷调查线上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市委网信办针对网友关注的网络安全热点问题作出解读,以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维护网络安全中的主体作用,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关键词 电信诈骗

【现象】

电信诈骗是近年来比较普遍的一种新型网络犯罪行为。不法分子通常使用任意显号软件、网络电话等技术,利用电话、短信、QQ、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工具,冒充公检法机关,医保、社保、救助等政府部门和运营商、房东等,以牵涉司法事宜、资助金领取、电话欠费等进行诱拐或恐吓威胁,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

【安全小贴士】

预防电信诈骗,请做到以下几点:凡是谈到银行账户信息,一律挂掉;凡是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凡是短信让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凡是微信发来的莫名链接,一律不点;凡是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一律挂掉;凡是自称领导、同事要求汇款的,一律不管;凡是告知“家属”出事需要先汇款的,一律举报。如不幸受骗,请保存好汇款或转账时的凭证并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到当地公安刑警队、派出所报案。

关键词 钓鱼Wi-Fi

【现象】

近年来,公共场所免费Wi-Fi越来越多,受害者“蹭网”时不慎访问钓鱼Wi-Fi,他的所有数据信息都可能会被钓鱼Wi- Fi记录下来,从而被盗取QQ账号、微信账号、游戏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甚至导致严重的财产损失。

【安全小贴士】

防范钓鱼Wi-Fi,应做到:关闭手机自动连接Wi-Fi的功能;在公共场所不要连接未知的Wi-Fi;不要将自己家的Wi- Fi密码共享,定期修改密码;在未知的Wi-Fi信号下不要输入QQ、微信游戏、银行卡、支付宝等密码。

关键词 社交网络

【现象】

许多家长在社交网络“晒幸福”时不经意间泄露了孩子的学校、相貌以及家人等信息,这些都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通过绑架、恐吓等方式向家长索要钱财,危害孩子的生命安全。

【安全小贴士】

确保社交网络的安全使用,要做到以下几点:不要暴露平常外出的日程、行踪,不要晒贵重物品等;不要随意发布火车票、 飞机票、护照、车牌、孩子照片及姓名等信息;在手机中关闭位置设置功能;在社交软件设置中增加好友验证功能,关闭“附近的人”和“所在位置”等功能。

关键词 伪基站

【现象】

“伪基站”即假基站,不法分子利用现代计算机与通信技术伪装运营商的基站,向“伪基站”周边一定范围内的手机发送信息,进行不法行为。

【安全小贴士】

防范伪基站不法侵害,要做到:不打开不明短信链接;发现手机信号突然中断的时候,提高警惕;遇到中奖、抽奖等字样时格外警惕;在手机上被要求输入银行卡、 支付宝等账号及密码时要格外小心,尽量不要在非官方APP或网页上进行操作。

关键词 移动支付

【现象】

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Apple Pay等移动支付以绑定银行卡的快捷支付为基础,只需提供银行卡卡号、用户名、手机号码等信息验证后即可完成支付。不法分子从拿到受害人的手机和钱包到绑定成功再到转账完毕,整个过程只需3分钟。

【安全小贴士】

确保移动支付安全,要做到: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尽量不要放在一起,避免同时丢失造成损失;第三方平台的支付密码与银行卡的支付密码不要相同;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和银行办理挂失,及时关闭无线支付业务;手机和第三方支付平台设置不同的解锁密码;手机内不要存储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若丢失,及时补办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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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人人有责

网络安全,我们应该怎么做?市委网信办提醒,要遵守用网规则,提高防范意识;维护网络规则,不信谣不传谣;《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九不准”和“七条底线”。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辨别觉察能力

根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信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市委网信办提醒,市民须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轻意泄露个人资料,不随意答应网友的要求,提高辨别觉察能力。

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市委网信办提醒,互联网的发展导致信息的大爆炸,信息发布和传递变得越来越便捷,人人都是信息发布者和传递者。对于虚假信息,要坚守底线,不轻信盲从,不造谣传谣,对发现的虚假信息及时举报,由公安机关予以打击。

本版文字由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 通讯员 刘医农 整理

长沙市委网信办供图市委网信办、开福区委网信办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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