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下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分1700元至1220元四档

2019-09-19 09:10:11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刘玮 记者 刘建勇] [编辑:刘茜]
字体:【

湖南下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分为1700元至1220元四档,小时最低工资17元至12.5元四档

潇湘晨报长沙讯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关于湖南省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分别是:1700元/月、1540元/月、1380元/月、12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四档,分别是:17元/小时、15元/小时、13.5元/小时、12.5元/小时,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9月18日,潇湘晨报记者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有关问题,采访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

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三年至少调整一次。上一次调整是2017年。2017年调整的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档次为:1580元/月、1430元/月、1280元/月、1130元/月;湖南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档次为:15元/小时、13.4元/小时、12.4元/小时、11.6元/小时。记者对比发现各档均有所上调,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90元至120元不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0.9元至2元不等。

省人社厅表示,此次调整考虑因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考虑我省2018年的GDP和物价指数的增长水平。2018年我省GDP的增幅为7.8%,物价指数增幅为2%。二是考虑企业承受能力。目前企业支付劳动者的实际工资虽然都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很多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都是以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和测算企业用工成本,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势必增加企业用工成本。为切实落实中央关于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的要求,所以这次最高档调整幅度控制在8%以内。三是参考最低工资标准的评估情况。今年6月初,我们在全省开展了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控制在8%以内,高于近两年的物价指数。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省人社厅表示,各级人社部门发现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向劳动者支付差额部分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拒不支付的,按照《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讯员刘玮记者刘建勇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