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精简国资监管事项36项
华声在线9月16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胡信松 通讯员 乔玮)今天,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省政府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湖南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国资监管将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出资人代表机构职能转变,事关国资国企改革全局,《方案》明确界定了省国资委“一专二不”的清晰定位(专司国资监管,不承担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明确提出“三个归位于”原则:即依法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事项归位于企业,按出资关系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
《方案》要求,省国资委将精简国资监管事项36项,其中取消21项、下放11项、授权4项。
《方案》注重放权搞活,明确管资本方向路径。将按照“有进有退、归核归集”的思路,打造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基础设施投资运营集团、实体产业集团公司,加快国有资本从低效、无效的领域和行业退出;管好企业投资方向,严控投资风险;突出国有资本运营,管方向、管大局、管长远、管调控。
注重监管并重,把握管资本监督重点。《方案》提出通过加强监管协同、整合监督资源,攥指成拳,形成监督工作一盘棋,实现对国有资本高效、动态、实时的有效监管,坚决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省国资委主任丛培模表示,要通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培育1至2户每年有100亿利润的企业和一批每年有数十亿利润的企业群体,力争到2020年省属国企净资产收益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25年达到全国中上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