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以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 狠抓河道保洁工作

2019-09-12 10:44:53 [来源:益阳新闻网] [作者:夏训武 姚进群]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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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新闻网讯(记者 夏训武 通讯员 姚进群)9月10日,南县三仙湖镇德星湖电排渠,村民正在打捞机埠进水处的漂浮物。放眼望去,数公里长的沟渠里,水流畅通,两岸整洁。

该渠渠长、村党支部书记蔡建科告诉记者,自河湖长责任制以来,该村每月均会组织一定数量的村民对责任范围内的沟渠进行保洁,以保证排渍抗旱正常运行,确保农田受益。据了解,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1172个行政村的村级河长湖长履行辖内水域治理责任,扎实开展了河道保洁工作。

我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湖长体系和“三长一站”工作机制,境内所有河流、湖泊、水库、重要渠道均明确河长湖长,1172个行政村设立了村级河长湖长,并设置责任公示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压实各级河长湖长责任,突出河湖、沟渠、水库、塘坝等水域垃圾面源治理为重点,以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狠抓河湖保洁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河湖保洁工作机制,确保水域垃圾面源治理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2018年以来,全市制作宣传牌(单)5800余份,河道重点堤段设置永久性宣传牌(责任牌)32处,清理河道垃圾95780吨,打捞处置漂浮动物尸体300多具,清除水葫芦27000吨。同时,通过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积极开展河湖清障集中整治,坚决杜绝“前清理、后设障”等现象发生。

同时,结合《益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制定了《益阳市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县(区、市)政府(管委会)为河道保洁主体责任单位,将河道保洁工作内容纳入对县(区、市)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

加强河道保洁监管,落实“一月一检查”制度,结合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加强对县(区、市)河道保洁情况的检查和宣传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面落实“权责一致、监管到位”的河道保洁工作责任机制。今年1至8月,全市投入船只挖机等设备近600台,打捞5996.4吨水葫芦等漂浮物,清理湖面漂浮垃圾、湖岸线生活垃圾、直排垃圾等390吨,拆除围网28处,清除河道障碍物20处。并以沟渠疏浚为主导,加快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

下阶段,我市将按照益阳市第1号总河长令、《益阳市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和《益阳市沟渠塘坝清淤疏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清理打捞河湖水面废弃漂浮物、清理堤岸垃圾、清理农村乱堆乱放垃圾、杂物。通过三年的河道保洁治理,达到“水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目标,实现益阳“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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