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湖南电动自行车车主将有合法身份

2019-08-30 12:34:39 [来源:红网] [作者:郭薇灿 肖依诺]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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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将实施,在全省范围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8月30日上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信厅联合举行了《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新闻发布会,对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以及合理处置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省公安厅表示,该《规定》在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方面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其中:

(一)实施免费注册登记,免行驶证,免年检,最大限度便利电动自行车车主。在征求省财政厅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免费为群众登记上牌。二是免行驶证。考虑群众在日常骑行过程中随身携带行驶证过于麻烦,我们在制定相关条款时采纳了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的意见,规定电动自行车申请注册登记只发放号牌,不制作也不发放行驶证。也就意味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今后无需随身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即可上路行驶。三是免年检。设定的电动自行车登记项目只有三项,分别为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和注销登记,规定电动自行车登记后无需再作任何检验,不增加车主任何负担。

(二)实施临时注册登记,设置过渡期,合理处置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湖南省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遍布城乡、基数庞大,涉及群体广、人员多。规定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制度,车主在申请临时登记并取得临时号牌后可上道路行驶。在临时号牌办理过程中,不得强制车主办理防盗备案,不得强制车主购买保险。其规定对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且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与此同时,在综合考量电动自行车正常使用寿命和实际治理需要的情况下,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设置上实行一个标准,统一定为3年有效期。即湖南省核发的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有效期统一至2023年3月1日终止(为了照顾和方便原有电动自行车车主办理注册登记事宜,从9月1日至明年3月1日,统一给予6个月的办理期限)。

(三)实施统一登记,电子化档案管理,最大限度优化登记流程。考虑到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涉及群体多,厅交警总队开发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登记平台,设计并发布了全省统一的登记号牌、临时登记号牌式样和标准,从机制体制上确保全省实施联网统一管理;另一方面,对登记系统作了优化处理,依托互联网平合,尽可能多的设置服务网点。比如,规定在条件许可时可以在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办理登记业务;与此同时,根据电动自行车管理实际,还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流程进行了统一优化,全部实行无纸化作业,将所有涉及的资料均以电子数据的形势存档,实行电子档案管理,既减轻登记民众负担,又便于实际操作和管理。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进一步细化工作部署,完善配套制度,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的督导检查,深入开展评估问效,确保登记工作版利实施并取得实效。与此同时,省公安厅正在开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省政府规章)立法前期工作,届时将对电动自行车行驶路权、通行规则、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完善等群众关切事项作出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记者 郭薇灿 实习生 肖依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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