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霸"夏顺安等11人受审 25个单位的62名公职人员被追责

2019-08-27 09:12:28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凌如 朱鑫洁 李倩云] [编辑: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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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湖霸”夏顺安等11人受审

25个单位的62名公职人员被追责,12名公职人员被立案审查调查

8月26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夏顺安正在受审。图/受访者提供

在洞庭湖深处,一道高高垒砌的堤坝似“水中长城”,围出一片面积近3万亩的私人湖泊,这是“湖霸”夏顺安涉黑团伙苦心经营17年的成果。

“夏氏矮围”建成后,他的非法捕捞年收入高达数百万元。3万亩“私家湖泊”为何如此任性?谁是“任性”老板背后的“保护伞”?

8月26日,“湖霸”夏顺安等11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在洞庭湖沅江段,有一个名字曾无人不晓——夏顺安,下塞湖“湖霸”,他借助家族势力发展成涉黑团伙,长期进行非法捕捞采矿、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和敲诈勒索。

8月26日,昔日的“湖上一霸”夏顺安成了被告人,与其余10名被告人一同在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们被指控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据悉,案件审理时间预计持续3至5天。

在夏顺安一案中,共有25个单位的62名公职人员被追责,12名公职人员被立案审查调查。夏顺安涉黑团伙苦心经营17年、盘根错节的“关系网”被一举撕破,层层撑起的“保护伞”被一一打掉。

修建矮围成“湖霸”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自2001年,被告人夏顺安先后承包湘阴县石湖包、响水坎和沅江市下塞湖的湖洲经营芦苇。

为了控制湖洲水域内的渔业资源,夏顺安以沅江市顺安实业有限公司(2005年10月变更为湖南洞庭龙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托,纠集其弟被告人夏顺泉于2001年底在三个湖洲修建矮围。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强化对矮围内渔业资源的控制,夏顺安以承包湖洲为由,违法修建矮围和组建“巡湖队”,指使被告人肖建军、阳建国、胡梅阳、胡春阳、范桂明等人,对到湖洲内水域捕鱼、钓鱼的群众进行殴打、辱骂、恐吓、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占用财物,实施寻衅滋事;伙同被告人夏顺泉、刘孟春,以“补偿款”、“保证金”或“协商借款”的名义,先后7次索要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伙同他人在沅江市与湘阴县交界的下塞湖水域非法采砂,在下塞湖北闸出口附近的赤磊洪道非法采砂,非法获利共计2000余万元;采用电捕、挂网以及修建矮围围湖等非法方式,在沅江市下塞湖公共水域非法养鱼和捕捞野生鱼,捕捞数量约410万斤,非法获利约1700万元;骗取贷款840万元;诈骗畜禽退养补偿款80余万元;先后22次向湘阴县、沅江市的国家工作人员杨立华等6人行贿,共计行贿金额200余万元;利用沅江市、益阳市、湖南省人大代表身份插手漉湖芦苇场下属管理区的人事安排,侵蚀基层政权。

背后“保护伞”被处分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湖南省纪委监委调查组介绍,以前,夏顺安每年捕捞收入不到20万元,但矮围建成后,涨水时开闸、退水时关闸,洞庭湖的鱼便成了矮围内的私产,非法捕鱼年收入竟高达数百万元。

这片夏顺安涉黑团伙苦心经营17年的“私家湖泊”面积达3万亩,湖内围堤横立,堤内堤外水不相亲,严重影响洞庭湖区生态。

夏顺安的背后还有“保护伞”。2018年6月,按湖南省委部署,省纪委省监委成立专案组,抽调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110余人,以问责为先导,迅速对25个单位的62名公职人员给予问责处分。之后,又对41人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7月4日对夏顺安等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对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担任辩护人。辩护人在庭前分别会见了被告人,并查阅了全部案卷。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夏顺安及其组织成员实施的这些行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骗取贷款罪、诈骗罪、行贿罪,欺压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洞庭湖生态环境。

8月9日、12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方式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交换了意见,依法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实习生朱鑫洁通讯员李倩云益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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