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须知!衡阳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定了

2019-08-23 10:04:30 [来源:衡阳新闻网] [作者:李佳玲]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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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李佳玲报道 为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规范校内课后服务收费行为。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员会、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衡阳市实际,衡阳市下发《通知》实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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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放学后,不得晚于18:00

在服务时间上,《通知》要求,衡阳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点,每天不超过2课时。

收费标准:坚持自愿原则,最高不超过10元/天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范围暂定为全市城区、县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可以向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并签订课后服务协议的学生家长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

具体标准为: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以及开展体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儿童适宜影片、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服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4元,艺术和科普等服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5元,每生每天最高不超过10元。校内课后服务过程中,对自愿参与的学生因学习所需准备的耗材由学生家长自行购买,学校不得指定购买或代购。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公示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校内课后服务费节余不接转,放假前全部清退给学生,中途退出的学生按公办学校退费规定执行。

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试行两学期,到期后由衡阳市发改委依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再核定正式收费标准,并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管理。

收费监督:严禁乱收费,变相组织集体补课

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每学期初要主动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布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收费,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期。

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学校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活动,严禁学校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同时,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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