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首批69项村(社区)证明事项取消 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2019-08-21 09:18:29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李容容 周立军]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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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8月21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容容 通讯员 周立军)8月20日,记者从市社治办了解到,湘潭市《首批取消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得到落实,69项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被取消,以进一步为基层群众和村(社区)组织减负增效。

当前,城乡社区承担的公共服务和行政事务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社区服务功能的发挥。为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湘潭市去年出台了《湘潭市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建设高品质生活社区实施办法》,明确首批取消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共76项。经过不断清理落实,目前,全市已取消村(社区)证明事项69项,有关部门建议保留7项确需村(社区)提供的证明事项。

记者注意到,不少循环、重复的证明此次已被取消。例如:身份类已取消父子、母子关系证明及亲属证明、无子女证明、曾用名证明、结婚证与户口本名字不一致证明等;不动产情况类取消房屋产权证明、未征收证明等;婚姻、户籍类取消未婚(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等;生存情况类取消生存健在证明、下落不明证明等;就医类取消上环、取环、人流证明等;公共安全服务类取消诚信证明;同时还取消了购买电动车、无还款能力、银行卡挂失、改密码等其他类别证明。

建议保留的7项村(社区)证明事项包括:享受低保证明,刑事人员表现证明,矫正人员参与社区活动证明,审前调查证明,过户证明,水、电、气用户名证明,常住、暂住、租住在本辖区证明。

市社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在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的同时,湘潭市各级部门还将继续全面清理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持续整治“万能社区”“万能章”“万能证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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