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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追逃追赃5年之“效”说:有逃必追 一追到底

2019-08-20 08:31:2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斌 刘燕娟 魏君臣] [编辑:夏博]字体:【  
8月5日,一条消息引起多方关注。在湖南省追逃办统筹协调下,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企图为外逃“红通人员”跨境洗钱的地下钱庄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钟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有逃必追 一追到底

——湖南追逃追赃5年之“效”说



漫画/傅汝萍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张斌 刘燕娟

通讯员 魏君臣

8月5日,一条消息引起多方关注。

在湖南省追逃办统筹协调下,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企图为外逃“红通人员”跨境洗钱的地下钱庄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钟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该起案件线索,是湖南省纪委省监委在追逃“红通人员”、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彭旭峰的过程中发现,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经查,彭旭峰、贾斯语夫妇潜逃美国后,企图通过钟某等人经营的地下洗钱渠道非法转移资金,被省追逃办及时发现并依法打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是湖南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最新动态之一。

今年,是中央追逃办成立5周年。5年来,湖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战略部署和中央追逃办工作要求,融合监督力量,整合技术资源,打劝并举、人赃并重,扎实开展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最新数据显示,湖南已从23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05人,追回赃款7.43亿余元,彰显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

1

机制之“效”——

握指成拳,带来强大合力

时间回到2015年。

那年4月16日,湖南省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成立我省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明确追逃办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启动湖南“天网”行动。

一系列动作,吹响了湖南“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号角。

追逃不是纪委一家的事,协调小组明确由省纪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多家成员单位组成,集中力量开启湖南追逃追赃工作新阶段。

全省各市州纪委监委均成立追逃办。省市两级追逃办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好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打好追逃的“政治战”“外交战”“法律战”“舆论战”和“信息战”。

握指成拳,带来强大合力,成果很快显现。2015年6月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徐国才的女婿祁文举,在潜逃泰国43天后成功缉捕归案。

省追逃办负责人介绍,这是“天网”行动开展以来,由省追逃办牵头,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协作,成功缉捕的第一个职务犯罪外逃人员。

不久,湖南成功劝返首例“百名红通人员”。2016年1月14日,在中央追逃办和湖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下,省追逃办牵头,检察、公安等多部门密切协作,潜逃英国的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公司湖南分公司综合部员工陈祎娟被成功劝返、回国投案。

2018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密集推进的一年,追逃追赃工作在体制机制上发生重大变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办理追逃追赃案件的资源进一步整合,上下一体的工作机制更加明确。湖南紧紧跟随中央改革的步伐,对内整合职能,对外加强协调,有效实现将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这年5月,改名换姓、潜逃10年的“红通人员”危月蒙被警方抓捕归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湖南首名被抓获归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也是怀化市纪委监委联合公安、检察院,调配充实专业人员开展追逃后取得的又一成功案例。

据了解,该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建立快速反应、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监督问责等机制方面实践探索,对8家追逃成员单位在追逃工作中各自应履行的职责进行“清单化”管理,对任务落实迟缓不力的及时采取约谈。同时,落实“四个一”要求,制定一个专门的追逃行动方案,保障一笔专项工作经费,成立一个专案组,把追逃追赃对象作为一个案件对待,确保追逃追赃责任落实到位。

同年10月23日,原益阳市资阳区国税局税源三科副科长吴云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以私刻单位公章伪造证明并补办出国(境)证件的方式潜逃越南。省市两级追逃办依托相关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多措并举、快速反应,仅用25小时便将吴云从越南劝返。

这一系列成果表明,制度红利带来的强大合力,正让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追逃追赃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地落地见效。

2

织网之“效”——

一追到底,决心坚如磐石

今年3月,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红通人员”韩路因信用证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潜逃非洲20年之久的他,如今再也无路可逃。

“这20年来,有很多民警退休、转岗,但我们从未放弃对该案的追逃,从未放弃对韩路踪迹的挖掘。”参与追逃的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侯勇介绍。

这些年,在中央追逃办的指导下,湖南持续密织追逃“天网”。对内,组织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对外,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积极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加强执法合作。同时,积极发动海外华人华侨等“朝阳群众”的力量,对外逃人员进行充分曝光,不断挤压其生存空间。

2018年11月14日,在中央和省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经中美两国执法部门通力协作,潜逃美国3年多的“红通”逃犯郑泉官被强制遣返回国。

“为追回郑泉官,国内方面,我们扎实开展基础工作,收集固定证据,查清违法犯罪事实,打好‘法律战’。国外方面,在中央追逃办和相关中央部委协调指导下,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通’,积极与美方有关执法部门沟通,打好‘外交战’。”省追逃办副主任黄辉军表示。

对于重点个案,各级加强督导。对每名外逃对象实行“专案专班、专案专策、专案专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市州坚持领导靠前作战,有力推动个案突破,先后追回梁月林、郑泉官、秦湘衡等外逃人员。其中,梁月林就是衡阳市追逃专案组充分利用其外逃所在国和地区的出入境政策和法律,制定出一套“瓮中捉鳖”的方案,与多地多部门合力成功追回的。

省会长沙则全方位运用追逃政策,充分运用国际形势、国内政策进行造势,占领道义制高点,不断向在逃人员传递追逃决心、宣传追逃政策,施加在逃压力,在劝返工作中效果尤为显著。

2018年7月,湖南博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秦湘衡因涉嫌行贿,外逃澳大利亚。湖南省、长沙市两级追逃办坚持强高压和给出路相结合,引导其哥哥和妹妹开展劝返工作,并充分发挥其同学圈、朋友圈力量与其沟通,不断释放执纪执法过程中的人性关怀,消除其逃避对抗心理。最终,秦湘衡于同年11月17日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从过去主要依靠劝返手段,到着力运用劝返、遣返、引渡、异地追诉等多种方式,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追逃追赃工作也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今年3月,彭旭峰之弟、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拆迁处三科原科长彭耀峰涉嫌犯受贿罪、洗钱罪一案,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彭耀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彭耀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今年6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决定没收在逃的彭旭峰、贾斯语等犯罪嫌疑人在境内外的违法所得,并发出公告。“有了这个程序,犯罪分子不管是在境外还是境内的财产,我们都能够一追到底。”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徐娟说。

这是湖南法院启动的第一例,也是全国法院启动的第一例涉及多个国家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案件,为实现以追赃促追逃的双赢目的迈出了关键性、重要的一步。

截至今年7月10日,全省法院严把事实关、法律关、证据关,共审结“天网”行动归案人员案件11件12人,追缴涉案财产共计人民币4.6亿余元,较好地实现了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个又一个追逃案件的新突破,彰显出湖南“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决心坚如磐石。

3

筑坝之“效”——

防逃篱笆,紧盯“人钱证”

2018年2月,岳阳市一名提前退休的市管干部,以去香港探亲的名义办理出境备案。经过调查发现,该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存在外逃风险,相关部门及时对其实施防控。目前,该干部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我省防逃体系基本成型,协作机制初步健全。”黄辉军介绍,近年来,湖南通过紧盯“人、钱、证”这三个关键要素,不断查漏补缺、筑牢防逃篱笆,坚持案件初核与防逃同考虑、同部署,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采取初核即对重要涉案人员采取边控措施的做法,已成功阻止多名涉案人员外逃。

——建章整制,守住人员进出之“门”

湖南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防逃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协作配合、防逃预警、快速报告、应急联动、督导约谈、责任追究6项工作机制。

同时,与宣传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媒体进行追逃追赃工作宣传,确保震慑常在。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出台相关工作规范性文件,每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初步建立起协同高效、覆盖全省的工作体系。

2018年8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最终确定327名对象,并将其信息一并纳入大起底台账,实行“专案专人专策专费”。

——严管深查,管住瞒天过海之“证”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紧紧抓住登记备案、证件管理、审查审批等关键环节,从严规范管理。

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办理持有出国(境)证件和身份证件专项清理工作,全省组织部门共对包括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内的7类对象27.02万人进行登记备案,对违规办理并持有、隐瞒不报、未经审批出国(境)等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开展“一人多证”清查工作,通过专项核查和人像比对,发现全省共有27名领导干部有“一人多证”情况。经深入调查发现,有16人存在利用其他身份证件开设银行或股票账户、购买房产、隐匿财产等,其中6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1人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5人正在处理中。

——多措并举,切断资金外流之“道”

在省追逃办的统筹指挥下,多部门开展了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的专项行动。仅2018年度,就发现并处置疑似地下钱庄线索19条,对24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327起,涉及188个主体2000多个账户。

同时,积极开展对外协作,查控境外资产,先后向多地开具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对相关资产进行冻结或异议登记。

“我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已经跟全球5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金融情报交换机制,开展对犯罪信息的收集、研判,让外逃资金无处遁形。”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反洗钱处副处长孔斌介绍,2015年以来,该行等多部门对90余起贪腐、渎职、地下钱庄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1300多次,合计调查对象1000多人,涉及账户近7000个,移送“百名红通”线索2条。

——以追促防,唤醒涉案人员乡土之“情”

湖南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两手硬,通过加大追逃力度,实现一个也逃不出去的目标。

一方面,震慑与政策并行,积极宣传《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和追逃追赃工作情况,让涉案人员知轻重。

另一方面,亲情与法纪并举,鼓励、引导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较强的亲友向涉案人员“喊话”,让涉案人员知取舍。

第三,严格办案与人性关怀并推,在从严执纪执法中适当从涉案人员角度出发,帮助其摆脱畏罪心理、侥幸心理等,让涉案人员知冷暖。

5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节点,更标注着一个崭新的起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强调的,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恢恢“天网”下,岂有“避罪天堂”。

■“数”说追逃

自省追逃办成立以来至2019年6月底,湖南已从23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05人,追回赃款7.43亿元人民币。

从湖南已追回的外逃人员数据来看,逃往泰国、缅甸、柬埔寨的有41人,约占总数的39.05%。逃往美国的有12人,约占总数的11.43%。其中,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比例约占总数的15.24%。

追逃者说

很多认为不可能追回的人都追回来了

省追逃办副主任 黄辉军

5年来,湖南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积极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追回外逃人员105人。

这里面,既有“百名红通”人员,也有外逃10余年甚至20多年的人员。很多在过去认为不可能追回来的人,最后都追回来了。这些成绩的取得,彰显了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也展现了湖南开展追逃追赃工作的坚定信心。

这些年,湖南追逃追赃工作也展现出了新的特色和亮点。例如,我们追逃追赃工作的合力和战斗力越来越强,追逃追赃手段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越来越高,追逃追赃队伍也越来越专业,制度优势、法律优势、人才优势逐渐显现。在中央追逃办和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湖南还紧紧盯住“人、钱、证”,做了大量防逃方面的工作。通过这几年锲而不舍的努力,我省防逃体系基本成型,协作机制初步健全,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下一步,省追逃办将加强督促指导,强化成员单位之间的贯通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将“天网行动”持续引向深入。同时,聚焦重点个案,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对外逃人员形成强大震慑。此外,紧盯“人、钱、证”,完善防逃制度机制,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我们将坚持内强机制外抓落实、内优布防外重追逃,努力构建反腐败工作闭环,推动新形势下湖南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

专家观点

“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绝不是一句虚言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袁柏顺

近几年,在中央追逃办的指导和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湖南追逃追赃工作成绩有目共睹。首先是政治决心和政治意志。外逃20年的韩路被追回,就是其中一个体现。外逃时间长,难度大,还要不要追?决心与意志显然是首要的。第二,统筹协调组织机关的建立。各级追逃办成立后,追逃工作明显取得突破。监察法也明确规定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国际合作中的职责。第三,灵活运用了包括劝返在内的各种追逃手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对此,我们既要坚持已有的好做法,也要进一步树立追防一体、重在预防这样一个观念。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普遍、持续加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登记备案、证件管理、审查审批等关键环节。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灵活运用各种手段,去存量、遏增量,更好地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

有些逃犯喜欢逃到没有同我们国家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和地区去,这些地方是他们的“避罪天堂”吗?我认为不是。郑泉官外逃美国被强制遣返,恰好反映出这些地方并不是“法外之地”,也充分证明“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绝不是一句虚言。

湖南国际追逃追赃大事记

1.2015年4月16日,湖南省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成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明确追逃办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启动湖南“天网”行动。

2.2015年6月17日,出台《中共湖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制度》。

3.2016年1月14日,“百名红通人员”、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公司湖南分公司综合部员工陈祎娟到案。

4.2017年4月,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并在全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5.2017年7月6日,外逃法国的原岳阳市二医院财务科副科长周晓红到案。

6.2017年8月24日,外逃20年的“红通人员”、原湖南省机械进出口集团马来西亚分公司总经理韩路到案。

7.2018年8月10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逃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

8.2018年8月16日,出台《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的工作方案》。

9.2018年10月2日,外逃人员梁月林到案。

10.2018年10月30日,外逃越南的原益阳市资阳区国税局税源三科副科长吴云到案。

11.2018年11月14日,外逃美国的原怀化市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泉官到案。

12.2018年11月27日,外逃澳大利亚的湖南博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秦湘衡到案。

13.2018年12月25日,外逃美国的湖南绿岛明珠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红波到案。

14.2019年6月27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没收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贾斯语违法所得申请一案,发布人民法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