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学期起,郴州市将全面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

2019-08-12 09:09:31 [来源:郴州日报] [作者:郑翔]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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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日报8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郑翔)家长因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看需要学校提供看护……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我市中心城区、县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将提供课后服务,孩子放学后的一些实际问题将得到解决。

据介绍,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由学校自行开展,主要提供“托管型”“兴趣培养型”“辅差培优型”等三类服务类型,其中“托管型”服务主要针对家长因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看需要学校提供看护,以安排学生完成课外作业(小学一、二年级除外)、自主阅读以及开展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儿童适宜影片、社团活动等为主要内容;“兴趣培养型”服务主要针对家长有培养孩子兴趣爱好需求,以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以及其他兴趣小组活动等为主要内容;“辅差培优型”服务则是对学有余力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求学校提供强化训练或辅导,以巩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知识、能力拓展为主要内容。

对校内课后服务,我市试行收费标准暂定为:“托管型”服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4元;“兴趣培养型”“辅差培优型”服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5元,2019年秋季开学开始试行,试行期为1年。其中“兴趣培养型”服务中个人所需耗材由学生家长自行购买,学校不得指定购买或代购。

在每学期开学前,学校将对校内课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包括每天的课时安排、一学期的课时总量)、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费用开支等进行公示,供家长自主选择并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

据了解,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范围仅限市中心城区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托管型”服务仅限家长接送困难、无法照看的小学生;“兴趣培养型”和“辅差培优型”服务对象限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三年级以上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此外,参与“托管型”课后服务人员的报酬每课时不得超过100元,参与“兴趣培养型”、“辅差培优型”课后服务人员的报酬每课时不得超过150元,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的类型和课后服务工作的不同岗位、性质和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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