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在路上】采购积分兑换的400元钱,能不能私拿

2019-08-06 07:18:3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斌 黄陟改 卜莹 李煦阳]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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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黄陟改 卜莹 李煦阳

“你看,我们单位职工现有近100人,购买工会慰问品累计金额2万多元,商场一共返了400元现金。我已凭收据发票,将返现全部存入工会账户当中去了。”

8月2日,说起自己处理的这件事,衡阳市蒸湘区一学校工会的工作人员老张有些“小骄傲”。

这是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要求派驻单位对采购积分兑换返利处置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的一个缩影。据统计,从去年6月到今年7月底,该区8所中小学校已主动存入采购积分兑换返利款共11870元。

事情要从一通电话说起。

“请问是纪委监委吗?我不是来反映问题的,我是来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的!”今年1月初,正在办公室忙碌的蒸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文体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小黄,突然接到一个电话。

原来,2018年6月,省总工会出台《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7大节日可发放一定的节日慰问品。这本是为了保证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的福利待遇,但在采购过程中,一些商家为拉拢生意,纷纷举行积分兑换活动,比如某商场购物金额累计满2万,采购人员便可兑换400元现金。

“这不,马上就要过年了,我在采购福利的过程中,某商场竟有400元返现。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笔钱!”电话那头介绍,自己名叫老张,是某学校工会的一名工作人员。由于今年学校扩招了老师,采购金额也随之多了起来。这突如其来的400元,让老张“不知所措”。

“现在各种廉洁教育活动入校园,让我的‘高压线’时刻紧绷。虽然数目不是很大,但我深知,这一分一毫,‘手’都不能‘伸’!”老张说。

“对对对!不要小看这点钱!积分兑换返利是工会收入的一部分,返利的400元应当存入到工会的账户中去,适用范围与工会本金的适用范围相同,不得挪作他用。”通过一通对话,小黄意识到这绝对不是个例,在给出建议的同时,迅速将情况上报。

今年3月4日,蒸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文体局纪检监察组根据采购积分兑换返利处置情况要求所驻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其中,仅一家学校就存入工会账户800元。

为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该纪检监察组还要求所驻单位坚持以健全制度为基础,以规范流程为重点,以监督管理为保障,形成采购项目事前约束、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全程监管的良性工作机制,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

“用工会经费‘积分兑换返利’,披着商场活动的外衣,金额不大,隐秘性强,是一笔容易被人忽视的‘公款’。党员干部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记得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小黄告诉记者。

■记者手记

这样的“小题”就该“大做”

张斌 李煦阳

现在,一些商业机构为吸引消费者,都设有积分激励机制。在很多人眼里,这是一笔不以为然的“小钱”,想都不想就揣进兜里。但如果涉及到公款采购,就不一样了。

在采购福利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积分返利得到几百元“好处”,看起来好像是个“小数目”,却在原则上犯了“大错误”。殊不知,这些商场的积分,正是用工会经费采购才得到的,即使积分兑换而来的钱数目再小,也是姓“公”的。私拿这笔小钱,就是把公款揣进了自己的口袋,恐怕得不偿失。

把这种私吞积分返利现象与腐败挂钩,看似有些“小题大做”,实则不然。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更是会被开除党籍。这种“小钱”不小,积少也可成多,最终损害的还是大家的利益。对于这样的“小题”,我们就该“大做”。

蒸湘区纪委监委针对积分返利情况专门建立的自查自纠制度,是对反腐败积极、具体的反应。而老张主动上缴返利所得的行为,也为广大基层干部树立了榜样。只有从一笔笔“小钱”管起,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才能将滋生腐败的行为扼杀在摇篮里,进一步助推社会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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