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子不满交通处罚 发帖称交警收受贿赂并接受异性陪侍

2019-05-24 09:38:32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曹伟 文坚]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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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交警处罚,恶意发帖举报被拘

长沙县警方为遭到不实举报的民警维权正名

潇湘晨报长沙讯 交警在调查交通事故中收受贿赂,还接受当事人安排的异性陪侍?去年9月,长沙县公安局接到一份涉及该县金井镇交警中队民警的举报投诉件。事后经调查,却发现这是一起因不满交警处罚,而蓄意中伤诬告民警的案件。

5月23日,长沙县公安局举行通报会,通报长沙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经过缜密调查,成功办理了这起为民警维权案件,行政拘留2人。同时,长沙市局警务督察支队为民警曹信正式办理维权正名工作,为其恢复名誉。

2018年9月20日,长沙县公安局收到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举报投诉件,长沙县金井镇人戴某兵向国务院办公厅“我为大督查提建议”反映,“长沙县金井镇五中队交警曹信德(得)本人好处费一万四千元,贪污……”接此投诉件后,长沙县公安局立即成立调查工作小组。

调查组委派金井派出所多次联系投诉人戴某兵欲登门核查,戴某兵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调查;后调查组多次与戴某兵电话联系,其时而称投诉系其妻子(实为女友)曹某艳所为,他本人并不知情。

2018年9月29日,曹信向长沙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提交《关于请求对“7·17”网络诬告案依法进行查处的报告》,请求县局督察部门依法维护其正当执法权益,为其正名。长沙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立即启动民警维权程序,并会同县局治安大队对此案进行调查。

2018年11月,长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传唤戴某兵,其称该帖系其女友曹某艳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发,发帖内容系捏造。民警多次电话联系曹某艳,其承认该帖系她本人所发,但以人在国外为由,拒不接受公安机关调查。经治安大队多方查找,于3月27日将曹某艳和戴某兵传唤到案。

公安机关查明:2018年5月1日,戴某兵因超越前车时与前车发生刮擦,双方协商未果后,戴某兵径自驾车逃离现场,前车司机报警至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金井中队。民警曹信查询到该车驾驶员为戴某兵,并多次对其进行传唤,但其始终未到案。2018年5月17日,民警侦查得知,戴某兵正驾车从星沙往金井方向行驶,于是设卡拦截,将其抓获。经查,戴某兵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金井中队民警曹信将此案报长沙县公安局裁定,依法以无证驾驶将其拘留5日并处罚金1000元,对5月1日的交通事故认定戴某兵负全部责任,并对其逃逸行为处罚金1000元。

戴某兵对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罚不满,2018年7月,他得知“我为大督查提建议”活动,为报复泄愤,戴某兵通过此平台发帖,捏造事实,恶意诽谤曹信。

戴某兵在公安机关调查时,为逃避打击,谎称该帖系其女友曹某艳所发。为帮助戴某兵逃避打击,曹某艳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并躲避调查。目前,戴某兵因诽谤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曹某艳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

潇湘晨报记者 曹伟 通讯员 文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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