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恶势力团伙覆灭施工效率大大提高

2019-04-17 09:27:27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凌如 周驰宇] [编辑: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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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长沙讯 持铁锤威胁、向车辆泼大粪……为达到对宁乡地区桩基市场的垄断,盘踞在宁乡地区一恶势力团伙用各种暴力方式阻工,强迫施工工地必须使用他们的桩基,令施工方苦不堪言。4月16日,宁乡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恶势力团伙案并当庭宣判,该案的被告人蔡某赟、欧某辉、王某超、罗某强、袁某勇、蔡某凌、蔡某以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处以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1万至20万不等的罚金,该案315500元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该恶势力团伙覆灭后,不少工地施工方拍手称快,“现在桩基市场恢复了正常秩序,施工进程更顺畅了,效率提升了不少。”

2018年3月底以来,蔡某赟、罗某强、袁某勇等人与宁华建材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筹资购买多台液压锤桩机,对外宣称是“宁乡桩机协会”,并成立名为“A桩机交流群”微信群。

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为获得被害人乔某负责的“美的院子”桩机业务,蔡某赟指使欧某辉、蔡某、蔡某凌到工地,先后两次采取持铁锤威胁、砸烂吊车钥匙等手段,实施阻工。后蔡某赟又通过微信滋扰乔某,迫使乔某最终同意将部分桩机业务交出,并从中获利31万余元。

2018年6月,为获得宁乡仁福项目的桩机业务,蔡某赟指使欧某辉、蔡某、蔡某凌采取持刀、言语威胁等方式,阻拦湖南大华建设工程公司现场吊装桩机,导致桩机无法施工。

……

7月6日至10日,被告人罗某强、袁某勇、王某超、蔡某赟、欧某辉悉数抓捕归案,2019年1月14日,被告人蔡某、蔡某凌自动投案。

法院认为,7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证据确凿,应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蔡某赟伙同被告人欧某辉等多名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强迫、威胁等手段在宁乡市建筑工程行业内,多次实施强迫交易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庭审现场,被告人均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通讯员周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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