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第一人”王海:希望尽早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

2019-03-15 09:38:23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曹伟 实习生 王光照] [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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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尽早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

“打假第一人”王海:制假越来越隐蔽,需要引入“吹哨人制度”鼓励知情人举报

信之所至·潇湘晨报“3·15”特别策划

王海,对大多数90后而言是个陌生的名字。但这个中国“打假第一人”,曾是全国不少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

近些年,王海似乎淡出了大众视野。同样显得“隐身”的,还有职业打假人群体。

但王海依然还在打假,并且是公司化操作。或许,我们能从王海的讲述中,一窥中国消费维权这些年的变化。

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张茅在记者会上称,要提高违法成本,使制假售假者倾家荡产。他之前在多个场合表示,要建立巨额赔偿制度,在涉及生命健康领域,要加大对消费者的直接赔偿力度。同时,针对故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实行巨额罚款,强化刑事责任追究。

期待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的,还有另一个群体:职业打假人。今年“3·15”前夕,潇湘晨报记者专访了被称为中国“打假第一人”的王海。王海说,他们期待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落实,并且希望能引入“吹哨人制度”,将罚款、赔偿直接与受害人和举报人挂钩。

故事

第一个吃螃蟹的打假者

接到潇湘晨报记者电话时,王海称,自己的团队刚刚在广州做了一个“案子”,卧底了一个制作假药的工厂,该工厂用一些非药材冒充药品。这已经是王海打假的24个年头。

王海,46岁,山东青岛人。1995年3月,22岁的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买了两副索尼耳机,他意识到可能买到了假货,紧接着又买了10副,依据消保法第49条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要求。王海的这一做法在消费维权意识淡薄的年代迅速引起了轰动。他在当年年底被邀参加中消协组织的座谈会,“第一个吃螃蟹”的王海也将打假作为自己的职业。戴着墨镜,保持神秘色彩的王海成为全国多家媒体争相报道的宠儿。他还被称为中国“打假第一人”“市场清道夫”。

找假货,取证,公证,索赔,诉讼……1996年,王海将自己的职业产业化,熟读各类法律条文,熟悉各种行业规范,广建人脉,成立公司搭建团队专职打假。他的第一单生意,是帮广东爱得乐集团公司打假。该公司每年要投入100万元打假经费却收效甚微。他们请王海加盟打假。王海奔走10多个城市,帮“爱得乐”取缔了40多个售假窝点。

几千元,数万元,数十万元,数百万元,王海在一次次打假行动中收入丰厚,有人说他是“打假斗士”,也有人说他是“刁民”。媒体的集中报道,不仅使得王海这一标志人物得以全国闻名,也让不少人嗅到了“职业打假人”这一职业中的商机。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一队伍。

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保法退一赔三的规定开始实施。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出台,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这些法律的出台,也成为职业打假人“维权”新的依据。王海也先后在北京、天津、南京和深圳开设了四家职业打假公司,主要经营“帮消费者维权打假、知假买假、替企业打假”等三种业务,接“案子”起步价为30万。

感悟

“打假路越来越难走”

王海认为,20多年一路走来,从本质上来说,消费者的维权能力没有太多进步。市场方面,制假售假的方式更加隐蔽,各行各业依旧有不少假货。

他觉得,打假已经越来越难做。一方面,造假变得更加隐蔽,他们取证难。目前他们大多数采取的方式是先购买,然后进行鉴定分析,再大量购入后进行索赔。还有一种方式就是直接派卧底进入工厂打入取证,这种线索获得一般来自于厂家内部或者竞争对手。

“普通消费者要维权有困难,某些鉴定公司和大企业是战略合作伙伴,有的鉴定中心根本不给普通消费者做鉴定或者出具假的鉴定报告。”王海称,他们这种职业打假的公司自然也得不到准确的鉴定报告。

王海还说,一些电商平台直接将职业打假人拉入黑名单,凡是职业打假人下单都不会发货,甚至一些与王海同名的消费者也受牵连。网购电商平台兴起后,王海在此布局。据媒体报道,早在2015年,王海每年打假成本就有400多万,索赔金额千万,其中三分之一押在了电商上。

在另一方面,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模式不是很受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和法院的支持。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到,2018年,与王海本人有关的诉讼为25起。其中16起王海均败诉,其余为胜诉或者王海撤诉或者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裁定。有的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王海在第一次购买了相关商品后,第二次再次大量购入,第一次行为可以认定为欺诈,但后续行为不能认定。

早在2016年,当时的工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这条规定被解读为职业打假不再受法院保护,虽然这个条例并未最终实施,但有时也被一些法院所引用。

2017年,最高法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中称:“我们认为目前可以考虑在除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这被外界解读为法律不再支持职业打假的牟利行为。

王海说,为了控制成本,他的打假团队从鼎盛时期的数百人已经只剩下不到30人。他目前主营北京的公司,其他几个公司都处于基本维持的状态。

按照王海的计划,今年他们团队将主要聚焦食药品领域造假和传销、违规直销等领域,“计划花费100万左右购假”。

建议

“罚款应分配一部分给举报者”

“我们现在更关注的,是怎么从制度上推进。”王海说,他更希望看到的趋势是,能够推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施,并引入“吹哨人制度”。

“目前的状况是,受害者或者举报人进行举报投诉,厂家被罚了款,但罚款跟受害人或举报人没有什么关系。”王海说,“消费者权益受损却让财政得到收入是不正当不合理的。要让行政罚款具有公益性,罚款的分配应该是一部分给举报人,另外一部分分配给受害消费者。”

王海所称的“吹哨人制度”,是指知情人士的爆料制度,而知情人往往又是内部人。王海认为,作为知情人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吹响哨声”,大幅度降低监管成本。而对不遵纪守法的企业则可起到堡垒从内部攻破的作用。王海还说,在一些国家,一些举报人往往能到企业赔偿金额的15%~30%。

“让每一个知情人,即使是企业高管也有动力成为一个义务的监管者,从而大大增加经营者违法风险成本、降低国家监管成本。”王海说。

早在去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会在一些制度机制上进行改革创新,特别是建立巨额赔偿制度,加大对消费者的赔偿力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里所说的“制度机制创新”,在此前召开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体干部大会上已作专门强调,主要包括四部分:其一是完善法律制度,强化违法惩罚机制,不仅要处罚企业,更要处罚到人,不仅要没收所有违法所得,还要处以巨额罚款,同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其二是巨额赔偿制度,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其三,引入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内部举报人举报其所在单位;其四,发挥第三方监管力量,建立质量与商业保险相联系的制度,弥补政府监管不足。

而在今年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张茅表示:“我们将依法严格监管,实行最严厉惩罚,创新制度,让造假者付出付不起的成本。”张茅说,还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法律法规。

延伸

备受争议的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这一职业从产生之时就伴随着争议。有些人称他们为打假斗士,也有人称他们为仅以盈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甚至是“职业勒索人”。

但王海似乎对这种争议并不在乎。他微博签名曾写着“一个清道夫,以赚钱为手段,以打假为目的”。

从最初的“打假斗士”、“市场清道夫”,到后来他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会向所打假企业索要赔偿。“打假与正义没什么关系,其实是一场商业交易,并且是公平交易。”

他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又说,“那其实是媒体的误读”。王海说:“我们赚钱只是个手段,打假才是目的。如果是赚钱的话,还是做假货赚钱。我们现在跟踪的一个化妆品传销,才一年已经销售十多个亿了。我们实际上还是把它当作一个非盈利项目在做。”

王海说:“各行各业都依旧存在造假现象。”近一年多来,消费领域的多个事件不断通过网络挑动着公众的敏感神经。

2017年12月,曾任医生的广东人谭秦东发了个题为《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帖,后被涉事企业以损害商业信誉为由报案并遭跨省抓捕,舆论在关注谭秦东人身自由问题的同时,也同步关注了鸿茅药酒所引发的争议。

2018年11月14日,网友“花总”发布的一段“杯子的秘密”视频迅速走红网络,其内容直指国内五星级酒店卫生乱象。

2018年12月25日,丁香医生发表文章《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将天津权健公司再次推上风口。该公司多名负责人因为涉嫌传销犯罪和涉嫌虚假广告犯罪,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但这些重磅事件的背后,均无“以赚钱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的身影。在王海看来,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也有王海的同行称他的打假“越来越柔软”。

王海称,自己在这些事件爆发之前对这些现象已经有所关注,“比如权健,我们在两年前就举报过,但我们案子比较多,每年几百个案件,有的工作太忙,可能就没有跟进得很认真”。

但上述那些掀起巨大波澜的举报者在曝光丑闻的同时,自身也深陷旋涡。揭开“杯子的秘密”的举报者“花总”的身份遭泄露,并遭遇人身威胁,花总称“以后我应该不会再做类似事情,感觉没有余力了”。

潇湘晨报记者曹伟实习生王光照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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