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公布 这些消费“坑”你踩过吗?

2019-03-15 09:19:37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李姝] [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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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购手机莫名背上银行贷款

去年湖南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公布,涉及消费维权、非法会销、教育中介纠纷等问题

参与了优惠购机活动,结果莫名背上银行贷款;理发店换了老板,说好的会员折扣也跟着换;留学学校不满意,要求退费被扣钱……这些消费方面的“坑”你踩过吗?

2018年湖南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五条热线、消费者组织现场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66.6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18亿元。14日,2018年湖南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我们希望消费者们能从这些案例中得到警示,不再踏入这些“坑”。

本报长沙讯 只需每月完成最低消费,就能获得一台免费或者价格优惠的手机。这类营销方式近年来屡见不鲜,不过,“免费手机”也不乏套路。3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费者委员会介绍2018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和2019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工作。会上发布了2018年全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其中一起就是购机变贷款案。

“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听起来十分美好,可谭女士却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得苦不堪言。2018年6月,谭女士在湘西古丈县某通信公司营业厅消费1950元购买了一款华为nova2手机。购买手机时,销售人员提示:购买该款手机可优惠650元钱,但是要求消费者必须每月最低消费88元,连续两年不能间断,同时必须绑定银行卡。

11月,谭女士到银行打征信记录时,却发现有一笔858元的购机贷款,经查询,该款项正是购买手机时的优惠款。因该笔贷款影响了其它贷款额度,且并未经过本人同意,谭女士便投诉维权。

经调解,商家取消购机贷款,同时补足消费者的还款余额858元。执法人员在给商家宣传法律法规的同时,严肃批评其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并下达了整改通知。

除了谭女士的购机变贷款案以外,2018年全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还涉及非法会销、教育中介纠纷、合同纠纷、网约车扣费、汽车质量等市民普遍关注也容易遇到的问题。

如岳阳市的合同违约纠纷案,岳阳市开发区某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突然关门,关门时还未装暖气,引起投诉213件,上访405人次。原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联系该公司法人代表王某了解相关情况,并于2018年11月3日进行了第一次现场调解,退还25户,退款金额518427元。12月11日,再次进行调解,该公司又重新出具了《情况说明》,并表示剩余的149户合计金额3194985元,计划从12月开始每月陆续退款。 记者李姝

湖南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这些“坑”你遇到过吗

1.非法会议营销虚假宣传与欺诈案

娄底市食药监局经开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涟钢凤南小区有一个叫创义美的医疗器械经营部每天组织中老年人上课,聚众群众多达上千人。同年1月13日,娄底市食药监局经开区分局联合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果断采取措施,劝散听课群众。此案后交由公安部门进行了处理,刑拘8人,逮捕2人,监视居住6人,网上追逃5人。

2.教育中介费纠纷案

蒋先生到长沙某出国咨询有限公司,为其即将大学毕业的儿子办理出国留学有关事宜。在该公司老师建议下,蒋先生为孩子选择了三所学校,并交了9500元预收服务费。事后,发现孩子根本不喜欢这几所学校,蒋先生申请退回服务费,但该公司提出要扣除预交费用的一半作为服务费。蒋先生认为这是霸王条款,随即投诉。经调解,该咨询公司退还了蒋先生全额服务费。

3.旅游合同纠纷案

杨女士在常德某旅行社预订了“泰国双飞六日游”的旅游服务。出发前半个月,杨女士得知泰国爆发甲型流感,省检疫检验局在电视台发布了不建议到泰国旅游的新闻报道,随即到旅行社取消该行程,但被告知退团不能退款。经调解,该旅行社扣除部分违约金,其余团款退还给了杨女士。

4.保健烧伤纠纷案

黄先生在岳阳市岳阳楼区某修脚房接受拔火罐服务时,因服务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消费者烧伤,经医院检查为深度烧伤二至三度。经调解,商家赔付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37450元。

5.网约车扣费纠纷案

廖女士使用网约车系统叫车,等车途中系统显示司机已到达,但实际上却没看到车辆。之后,系统显示订单已完成,并自动扣费113元。经过调解,网约车公司最终全额退还费用。

6.店主更换会员卡不履约纠纷案

贺先生在新化县某理发店办理了会员卡,使用时可打3折。之后其到该店美发时,被店主告知店主和店名已换,原来的会员卡只能打5折。经调解,新店主同意继续履行原店主的责任。

7.早教中心骨折纠纷案

谢先生孩子在衡阳某早教中心学习,已上59个课时,还剩49个课时,在中心学习期间小孩不慎摔跤导致骨折,不能继续学习。为此谢先生要求此中心按照每课时70元的标准退还剩余课时费,并承担小孩部分医药费用。经原衡阳市工商局蒸湘分局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退还蒋先生1254元,并答应承担小孩一定的治疗费用。

8.家用轿车质量维权案

梁先生因自购家用轿车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与4S店协商未果,遂投诉。3月28日,市质监局与梁先生进行联系,并于当日对其车辆进行现场查验。经查验,此问题非人为因素导致,并立即联系4S店售后负责人进行详细沟通。3月29日,经多次的协商,4S店承诺对其车辆进行免费维修。

潇湘晨报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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