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男子沉迷网络麻将 3个月输了10余万元

2019-02-14 09:26:1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杨洁规] [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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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2月13日讯 网络麻将,虽然输赢只是虚拟积分,但有一些人却把这些积分变成了赌资,少辄一把输赢几元钱,多则上千。还有人组织建群,让大家一起利用网络麻将赌博,群主坐收渔利。株洲市民李先生反映,自己已沉迷一款网络麻将,3个月时间输了10余万元。

李先生告诉记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朋友的推荐下,下载了一款“微赢游戏”的APP,一开始以为这只是一款普通的手机游戏,但随后他发觉,这其实是一个赌博工具。

“玩家约定好1积分代表1元钱,一圈麻将打下来,以各自得到的积分为衡量标准,通过红包、转账等方式算账。”李先生说,一开始,自己觉得下点赌注没什么,玩麻将有输赢,还挺有意思的,但没想到却越陷越深。

李先生最初只是和朋友偶尔玩几把,后来上瘾了,只要有时间,就会进游戏室玩上几把。慢慢地,李先生参与赌博的赌资也越来越大,从1元1积分变成了5元1积分,玩一把能输赢几十元,“输多赢少,3个月时间,输了10多万元。”

李先生还说,每打一局,他们就要交给平台5至10元不等的“水钱”,这个钱不是直接转账,而是必须在打麻将前往自己账号里充值,利用账号里的钱付款才能开房间,“赢钱还能提现,这就是个赌博平台,希望能有人出面管一管。”■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洁规

说法

网络打麻将有金钱输赢也算赌博

株洲芦淞公安分局民警表示,用网络打麻将,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但只要有实质的输赢金钱兑现,其本质仍算是“赌博”,达到一定数额仍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遇到此类情况,当事人可前往辖区派出所报警。”

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任何赌博、赌资较大的会被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5到10日拘留,如果累计赌资达5万元以上的,将按《刑法》第303条聚众赌博处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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