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办学校“小升初”改革方案出台 实行微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

2019-01-19 08:44:4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记者 王茜 通讯员 黄军山]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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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办学校“小升初”改革方案出台

实行微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

华声在线1月18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王茜 通讯员 黄军山)今天,《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正式发布。从2019年起,长沙“小升初”政策大改革,城区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微机派位同步进行。凡与公办学校合作办学的民办学校,其招生计划的50%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凡没有与公办学校合作自主办学的民办学校,其招生计划的20%采用微机派位的方式招生。

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可同时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志愿和一所民办学校志愿。其中公办学校志愿为必填项,民办学校志愿为可填项。学生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时,必须选择公办学校志愿优先还是民办学校志愿优先。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微机派位同步进行。教育行政部门保障为每个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提供一个公办初中学位。选择公办学校优先的,若派中公办志愿,不再参加民办学校微机派位,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自主招生。选择公办学校优先但未派中公办志愿的,可参与民办学校微机派位,若派中民办志愿,即录取到民办学校;若未派中民办志愿,则录取到公办派位学校或参与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选择民办学校优先的,若公办志愿与民办志愿均派中时优先录取到民办学校;若未派中民办志愿,则录取到公办派位学校或参与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

城区学籍及外地回长小学毕业生已被公办学校提前招生录取、选择公办学校优先并已派中、自愿填报选择民办优先并已派中的,均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统一微机派位后,民办学校开展城区学籍及外地回长小学毕业生的自主招生工作。学生(家长)微机派位未派中志愿填报学校,仍需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可到相应民办学校参与自主招生,民办学校确定录取时,须与学生(家长)签订《自主招生承诺书》,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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