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评论:地方议事协调机构泛滥当遏制

2019-01-14 09:22:37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东飞] [编辑: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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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徐州市领导职务调整通知文件引发关注。文件显示,徐州市常务副市长王剑锋身兼46职。不少网友调侃:“领导辛苦了,提议给领导加工资。”徐州市政府新闻办发布回应说明称,相关机构都是临时性的,不增加编制和经费,不涉及干部职级,在达到期限或预定条件时将予以撤销。

没错,这位官员所兼任的职务都不是所谓“实职”,而是领导小组组长、指挥部总指挥之类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首先,我们得承认,议事协调机构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往往有一些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因此需要一个跨部门的议事协调机构来推动。从提高行政效率、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来看,对于议事协调机构的价值不宜一概地否定。

但是,凡事都有一个度的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就曾明确规定,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为特定工作设立的应明确撤销条件、期限。这其中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就是议事协调机构可以有,但必须严格控制,不能任其泛滥。早在2014年,上述新闻的发生地徐州市就曾一口气撤销过10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现在,该市的常务副市长又需要身兼46个议事协调机构的职务,这是否说明,此类机构又到了该“消肿”的地步?

为什么地方议事协调机构会陷入“整治—反弹—整治”的怪圈呢?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这类机构的效果“太好使”,一个原因是这类机构的成立“太容易”。地方行政体系推动工作,往往过度依赖“领导重视”,正所谓“这个难,那个难,领导一抓就不难”。怎么体现“领导亲自抓”呢?开大会领导做动员讲话是一招,发文件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又是一招。对部门来说,上面有领导罩着自然更好办事。有些上级部门在检查工作时,还专门要看是否成立了领导小组、是否有行政首长任组长,不然就要扣分。

如此一来,领导小组这类议事协调机构泛滥也就不奇怪了。需求是旺盛的,同时法律法规对于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过于宽松。毕竟,这类临时机构一般不需要添人加钱。部门发个红头文件,就可以宣布成立。至于何时、何种情况下撤销,大家都不会去认真计较。长此以往,种种议事协调机构难免叠床架屋,以至于“馒头办”“足疗推进小组”这类奇葩机构也纷纷粉墨登场。不盘点不知道,一盘点就会让人吓一跳。

这就是徐州相关文件引发热议的真正原因。新一轮地方机构改革正在推进中,议事协调机构泛滥的问题暴露出来也是好事。一方面,要逐个审视这些机构的必要性,该撤撤,该并并,该保留保留。一方面,也要尽快把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纳入法治的“笼子”,不能再走“整治—反弹—整治”的老路子。

潇湘晨报评论员周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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