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布一波就业创业政策“红包雨”

2018-12-20 11:18:35 [作者:王智芳 叶飞艳]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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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一波就业创业政策“红包雨”

不裁或少裁员企业可返部分社保费

华声在线12月19日讯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简称“二十条”),针对 “援企稳岗、创业增岗、培训优岗、兜底托岗”等四大任务和“提升服务、落实责任”两个保障出实招,分为6个部分20条。

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可返还部分社保费

“二十条”提出要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加大援企稳岗、金融财税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按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次性补缴所有欠费后,可按条件申请享受上述返还政策。

2018 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深度贫困地区企业的稳岗补贴上限可提高至60%。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

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就业岗位,稳定劳动关系。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培训优化就业

对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并吸纳一定规模就业的初创企业、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投入规模和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继续实施创业“双百资助工程”,每年重点支持100个优质初创企业、100个优质初创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奖补。

实施创业载体建设“四个一”工程,2020年以前,重点打造10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00个以上市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年孵化1000家以上的企业,新增10000个,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农村自主创业的农民可纳入支持范围。

在加强培训方面,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2020年12月31日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简称贫困劳动力)可免费参加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按每天20元发给生活费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培训期间按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再给予生活费补贴。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叶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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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群的就业重点帮扶

高校生

大学生可根据学校规定的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8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3万名青年见习计划,将社会组织纳入就业见习基地范围,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由6-12个月调整为3-12个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基地就业见习补贴,留用率高于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贫困劳动力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转移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失业人员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困难群众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5%上调至90%。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培训期间按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再给予生活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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