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2018-12-19 11:44:4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奉永成 许英]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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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带有歧义、低俗等广告内容的行为被查处

华声在线12月19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许英)今天,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带有歧义、低俗等广告内容的行为被查处。

今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医药医疗、房地产、教育培训、投融资等领域,重拳出击,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这些虚假违法广告分别为:

1、湖南金米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官网上(网址:www.jmbtz.com)宣传“成倍利息(超活期存款利息30倍,让您的钱能真正生钱)”、“100%安全保障(全部真实房产抵押,有效保障出借人的本金安全)”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于2018年9月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处罚款20万元。

2、长沙市文凯餐馆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地一楼至二楼的楼道内发布含有低俗的、不雅的广告,如悬挂有女性内衣、裤等实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长沙市工商局天心分局于2018年9月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处罚款10万元。

3、长沙沪传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楼盘网”网站上发布含有“富瑞星座现房带青园学位”、“省政府旁唯一现房带青园学位震撼上市”等内容的广告,并未取得教育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批文,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六)项规定,长沙市工商局天心分局于2018年5月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处罚款10万元。

4、湖南星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官网发布“我们拥有银行级的风控管理体系 银行级审核流程/360度尽职调查”等对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安全性情况虚假宣传的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长沙市工商局开福分局于2018年5月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处罚款25万元。

5、向曦发布国家禁止使用广告用语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自2017年3月以来,为了推销其经营的凤凰县辰砂银缘工艺品店的辰砂商品,在该店外墙上发布了1块辰砂商品广告。广告内容以天安门、华表为背景图案,并有辰砂制品图样、辰砂银缘图样,广告文字内容有"1969天安门在重建之时,由郭沫若老师带队的重建小组在天安门城发现楼顶正中的琉璃瓦露出一个30厘米见方的木盒,由金丝楠木制成的镇楼之宝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中第(二)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湘西自治州工商局于2018年9月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处罚款5万元。

6、湖南芒果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官网“芒果金融”中宣称:“芒果金融 … 国资平台 … ”、 “安全保障 所有项目均由大型国企承诺回购”等内容,在其实名认证的微信公众号“芒果财富”( 微信号:hnmgjr )的“功能介绍”中宣称:“…国资背景 安全高效 国企承诺回购 7%-12%年化收益率…”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长沙市工商局岳麓分局于2018年1月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处罚款20万元。

7、郴州市苏仙区小哈佛幼儿园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了提高其知名度,在无法提供与“北京华夏爱婴教育集团”、“中国国际蒙特梭利教学研究会”“台湾康轩文教集团”等机构加盟合作协议及其相关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在其账号为czxhfkids的官方微信公众号里发布内容为“郴州市小哈佛幼儿园加盟于”北京华夏爱婴教育集团“,是中国国际蒙特梭利教学研究会教育实验基地园。并自行设计制作了3500份包含上述园所简介等相关广告内容的宣传画向幼儿家长和周边群众发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郴州市工商局苏仙分局于2018年10月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21000元。

8、湘潭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宣传开发的富贵新城南院楼盘项目,于2018年5月31日在其营业场所发布的含有“富贵新城南院 最具性价比的楼盘”等字样的店堂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湘潭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9月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处罚款5万元。

9、邵阳市中心医院使用绝对化用语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外墙宣传栏的宣传海报上发布含有“邵阳地区唯一公立整形机构”、“邵阳市中心医院激光美容中心,中国市场唯一正规品牌--衡力牌注射用A型肉毒素”和“邵阳市中心医院整形美容中心是邵阳地区唯一公立整形机构,与国内玻尿酸第一品牌强强联合,现为舒颜玻尿酸教学及使用单位”等内容的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邵阳市工商局大祥分局于2018年7月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处处罚5万元。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继续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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