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篮”局长之殇:他交代材料写了64页 忏悔书写了18页

2018-12-08 08:14:53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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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站台”“提篮”梦断,他交代材料写了足足64页,忏悔书写了18页——

“提篮”局长之殇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张斌

通讯员 王继华 李燕

“想起死去的父亲,面对犯有老年痴呆的母亲,我内心只有‘羞愧’二字。如果他们知道我现在的处境,赏给我的只有两记响亮的耳光。”

这发自内心的忏悔,来自嘉禾县财政局原局长欧林军。

近日,嘉禾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曾为老板“站台”打招呼、进行权钱交易的欧林军,因犯受贿罪,已于今年4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退缴赃款295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多次替人“站台”“提篮”

早在2009年,时任嘉禾县原煤炭局局长的欧林军就答应该县一位县领导(另案处理)的请托,由这名县领导的弟弟来承建原煤炭局干部职工的集资建房项目。2010年底,经过幕后操作招投标,这名县领导弟弟挂靠的建筑公司顺利中标,获得了投资达1400余万元的集资建房项目承建权。

2011年,经嘉禾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对该县四大国有煤矿整体搬迁,并明确实行公开“招拍挂”供地。为推动县属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异地建设项目,该县成立建设项目工地领导小组,欧林军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当时,一名绰号叫“田鸡”的个体老板(另案处理)想加入棚改项目二期工程。欧林军接受“田鸡”请托,向分管县领导(另案处理)极力推荐,并为“田鸡”入股的公司在土地“招拍挂”等环节提供诸多帮助。

2011年10月,欧林军相中郴州市某小区一套250余平方米的别墅,“田鸡”一次性帮其付清了69万余元的购房诚意金。2012年4月,“田鸡”入股的公司取得了棚改项目二期工程的开发权。

不久,欧林军又接受该县某煤矿董事长李某林(另案处理)请托,助其取得嘉禾县“调煤保电”工程。在欧林军的“倾力相助”下,李某林完成9万余吨的“调煤保电”任务,仅价差便赚了个盆满钵满。这期间,欧林军坐收李某林共176.6万元“干股”分红。

2013年3月,欧林军调任嘉禾县财政局局长一职,在项目上的“话语权”多了,更成为老板们的“关注”重点。

2014年12月,黄某挂靠的某园林公司中标嘉禾县一个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项目,每年费用可观。可个体老板李某生(另案处理)不甘心,通过朋友多次向欧林军打听项目进展情况,希望欧林军帮忙从中分一杯羹。欧林军很快说服黄某,成功为李某生分得40%的股份。李某生提出送“干股”给欧林军,欧林军让他将“干股”送给自己妹妹。

交代材料写了64页,忏悔书写了18页

2016年6月,郴州市纪委在调查一起案件时,发现了欧林军存在涉嫌串通投标等违纪违法问题。这位局长的“提篮”之路戛然而止。

经查,欧林军通过“提篮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295万余元。同时,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所送红包礼金共计22.56万元;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出借购房户集资款1500万元,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在接受调查的几十天里,欧林军仅交代材料就写了64页,后悔莫及,夜不能寐。“自己辜负了家乡父老的期冀,还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我真是无颜再见江东父老……”18页的忏悔书,道不尽欧林军无尽的悔意。他于2016年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如今锒铛入狱。

“‘提篮子’行为,背后隐藏着政商勾结、利益输送,不仅逾越纪法,还严重破坏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嘉禾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将力斩“提篮子”黑手,最大限度挤压“提篮子”的市场和生存空间,还社会以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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