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水用水最严格——看湖南如何破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2018-12-07 10:07:3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董洁平 李 俊 刘 勇]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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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水用水最严格

——看湖南如何破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湘江衡山段水清岸绿。 童迪 摄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 董洁平 李 俊 刘 勇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管理不断演变,先后经历了分散管理、统一管理、系统管理、最严格管理4个发展阶段。同时,我们对水的认识逐步深刻,从强调水的自然属性到承认水的商品属性,再到明确水资源是重要的经济资源、战略资源和环境控制性要素,水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省治水理念与时俱进,促进了全省水资源管理理念、用水模式、保护举措的不断革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管理理念——

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

水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随着工农业生产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各行业的用水需求逐步加大。2001年1月3日,《湖南日报》就曾刊发《世纪警醒:湖南缺水》的报道。

2000年,中国工程院首次提出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的理念,就是要从过去无限制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转变为在加强需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的基础上,保证供水。新修订后的《水法》2002年10月1日施行后,我省相继建立完善了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费征收、水功能区管理等一系列制度,适应需水管理要求的水资源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2013年,我省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省政府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及其考核办法,此后又相继部署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倒逼用水方式转变。

管理手段方面,对845家非农取水户实现在线计量监控,监控水量占全省许可水量的95%以上;对179座灌溉面积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实现取水流量在线监测;建成1个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和14个分中心,水质监测站由1993年的50个增加到456个,监测河长由3500公里延长至10214.1公里。信息化监测管理水平的提升,极大提高了全省水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2017年,全省用水总量326.95亿立方米,与1995年328.11亿立方米基本持平,但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却由1995年的2100亿元提高到2017年的3.4万亿元。正是由于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才有效支撑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水资源管理也实现了由需水管理向供水管理的华丽转身。

用水模式——

从粗放落后向节约高效转变

我省地处南方丰水地区,水资源总量相对丰富,但区域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的问题却不容忽视。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2015年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对湖南来说,“节水优先”不仅是控制用水总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更是减少污水排放、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

“节水优先”,体现在制度设计上。先后颁布实施了《湖南省用水定额》《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制定出台节水型社会建设、全民节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规划方案,并积极推进节水立法。

“节水优先”,贯穿于行业管理中。严格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公布重点用水单位名录并对其取用水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多万亩,29个设市城市全部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节水优先”,落实在示范引领上。成功创建2个国家节水型城市、4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节水型社会试点,累计建成节水型灌区159个、节水型企业272个、节水型机关313个、节水型学校162个、节水型居民小区127个,全面启动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节水优先”,反映在用水效率上。与20年前相比,2017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从1132.5立方米减少到96.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360立方米减少到67.5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左右提高到0.515。

开发利用——

从开发为主向保护优先转变

2013年,湖南启动实施省“一号重点工程”——湘江保护与治理,统筹实施3个“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打响湘江保护与治理的攻坚战、持久战。

坚持立法先行,出台了全国第一部江河流域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由省委书记杜家毫任主任的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坚持系统治理,强力推进堵源头、畅河道、建制度、调结构。2017年,湘江流域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占比达97.2%,湘江干流彻底消除Ⅴ类及劣Ⅴ类水体,母亲河重现迷人风姿!

湘江的故事,也同步在“一湖四水”上演。我省将水资源保护关卡前移,由事后治理转变为事前预防,“呵护好一江碧水”。加强源头管控,先后出台《湖南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对全省334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和所有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实施监测全覆盖,累计取缔各类入河排污口940个。突出水源保护,出台《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全面启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倡导试点先行,长沙市、郴州市和株洲市、芷江侗族自治县、凤凰县先后开展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试点,开创了南方丘陵山区水生态文明建设“湖南模式”。

与1997年相比,2017年全省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河长占比由70.4%提高到98.8%,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4.9%,“一湖四水”这张湖南的生态名片越擦越亮。

进入新时代,我省将大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上用慢思维、做减法,在水生态保护、水资源节约上用快思维、做加法,以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助力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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