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通报6起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018-11-15 10:57:41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潘华]
字体:【

近日,宁乡通报6起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资福镇清泉河村党总支委员、村主任曾亚平违反政治纪律参与迷信活动问题。2014年3月,曾亚平在该村马口洞组宗教场所“石观音圣殿”代妻“还愿”参与迷信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3月,曾亚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灰汤镇双盆村支村“两委”虚列工程套取资金、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1年,双盆村支村“两委”虚列工程费用套取资金33.4万元。2013年4月,双盆村支村“两委”从该笔费用中列支1.6万元用于村干部违规公款旅游。2018年6月,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周听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村干部李国平、胡灿辉、黄海华和原村干部黎永忠、杨新华、叶鹏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干部汪小林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3.流沙河镇合兴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2014年,流沙河镇合兴村村委会违反规定,借开会名义违规公款发放香烟,违规公款饮酒,村级公务费用超标。文科初作为合兴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对村干部疏于管理。2018年7月,文科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老粮仓镇杨华江村支委委员、村主任青雪冬等村干部私分村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7月,青雪冬和村党总支书记喻四平、村环保专干吴水洋滥用职权,虚增工程量套取集体资金10万元予以私分。其中,青雪冬分得4万元,另外2人分别分得3万元。2018年6月,青雪冬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喻四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吴水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玉潭街道楚沩社区居委会主任刘亮华、原社区干部陶梓武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刘亮华、陶梓武在玉潭街道楚沩社区新山三队被征地农民社保参保工作中,利用职权分别为1名亲属违规参保,造成不良影响。陶梓武还存在负责社区失地农民保险工作程序不到位、监管失责等问题。2018年8月,刘亮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陶梓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青山桥镇田坪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曾福军等村干部瞒报冒领已故老人养老金等问题。2016年,曾福军与村主任喻小平、村卫计专干喻茂英等人瞒报冒领已故老人养老金,并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方式,私分集体资金,人均分得8425元。曾福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曾福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喻小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喻茂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宁乡市纪委市监委)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