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买的“公寓房”竟是工业地产 律师:可依法申请撤销购房合同

2018-11-15 09:31:0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记者 石芳宇]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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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买公寓落户? 小心掉坑里

他们买的“公寓房”竟是工业地产,拿不到证还要缴税 律师:可依法申请撤销购房合同


买的公寓房竟是工业地产。周女士出示的购房合同、营业执照。 记者 石芳宇 摄

11月12日,有读者向三湘都市报反映,长沙市天心区新岭路上一家名叫长沙企业中心的楼盘,销售时宣称买公寓能“帮落户”,但需要办营业执照。购房后业主们却发现,公寓房属于工业用地,不仅拿不到房产证,每年还要缴税。

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业主】

出钱买公寓,稀里糊涂注册了公司

12日下午,三湘都市报记者来到位于新岭路88号的长沙企业中心,发现两栋在销售的公寓和写字楼还未完全建好。

业主周女士告诉记者,公寓去年12月开始对外销售。“当时置业顾问说,买公寓性价比高,还能在长沙落户。房子价格为6000元/平方米,如果需要购买,每套房需要交2.5万元的团购费,还要收取2040元代办房产证的费用。”

周女士交了团购费、首付款后,对方提出要办理营业执照。“销售人员说,买房要先注册公司或者个体户,只需提供身份证,注册公司由他们全程代办,不收任何费用,公司3个月之后就能注销。”

今年2月,业主们陆续拿到营业执照,4月份签订了合同。周女士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上显示,出卖人是湖南新兴电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买受人是她注册的公司,联系地址为所购公寓房的地址。

“我们发现,所购商品房规划用途是工业,并且设定为‘在建建筑物抵押’。”6月份,业主郭女士得知所购买的公寓是挂靠在企业名下的,每年在企业年检时,都需缴纳高额的房产税。

随后,业主们发现自己所注册的公司还有位于岳麓区的其他地址。有业主按执照上的地址寻找,发现注册地是别的在营业商店,门面名字及经营性质和自己手里的执照都不相同,而店内悬挂的营业执照也是真的。

消息很快在业主群内传开,大家查询后发现所买的公寓房是工业地产,“国家明令禁止工业用地建商业公寓售卖给个人,之前他们只字未提,明明是虚假宣传。”

【销售】

有相关说明,业主没看清

维权期间,业主们再次来到长沙企业中心销售中心,此时的置业顾问却改了口。不但会主动介绍工业用地,还会说明必须每年缴纳房产税等注意事项。

“当问及为何与以前的说法完全不同时,他们说之前的销售员确实隐瞒了情况,让不少业主质疑,现在已经被开除。”业主郭女士说,“现在他们说是我们没看清各项证明,他们把相关说明贴在2米高的立式空调后的墙壁上,根本看不清。”

12日下午,记者和部分业主来到销售中心,负责人表示并未收取任何团购费,且注册公司都是业主本人办理的,公司并不会代办。13日,记者再次拨打电话询问是否还能买到公寓时,置业顾问称目前只能购买写字楼,且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园区】

已约谈公司法人,正在调解

记者咨询长沙市住建委得知,长沙企业中心属于天心经济开发区管辖,如果园区批准了预售证即可销售。

天心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表示,预售证并非园区审批,但该公司在开发前的报建经核实已审批通过。目前,园区已约谈了公司法人、销售经理等,正在积极调解问题。

针对业主们反映的一个地址注册多家公司的问题,岳麓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一个地点的确可以注册两家公司,前提条件是必须给第二家公司提供经营场地。如果发现经营场所里没有挂相应营业执照,就会锁定公司异常。

律师

可撤销购房合同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杨亲辉律师介绍,国家严禁在工业用地上开发建设除工业厂房、工业办公用房、工业配套用房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公寓住房”出售。这种公寓住房本身并非住宅性质,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住宅性质的住房土地在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而商业供地或工业用地不仅土地使用期只有40年或50年,而且到期后需要主动申请续期,续期也有可能被驳回,因此消费者购买此类公寓房有可能面临土地产权及房子被国家无偿收回的后果。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本事件中购房人有权以上述法定事由,依法主张撤销该购房合同。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石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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