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通报4起“提篮子”典型案例

2018-11-12 09:46:18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潘华]
字体:【

近日,开福区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影响“提篮子”问题典型案例。

1.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黄友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过程中“提篮子”问题。2009年1月至2013年4月,黄友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项目验收、付款及业务介绍等环节为相关业务单位打招呼、提供便利和帮助,收受业务单位的好处费4.6万元。同时,黄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6年6月,黄友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区教育局计财科原副科长李拥民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中“提篮子”问题。2009年7月至2013年10月,李拥民利用管理全区教育系统设备设施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职务便利,为11家代理公司和竞标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承接、招投标、验收、付款等环节居中斡旋、打招呼、提供帮助,非法牟利66.5万元。同时,李拥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5年9月,李拥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区发改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淼在企业改制中“提篮子”问题。1997年8月至2013年12月,刘淼在担任区政府办副主任兼区改制办主任,区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4家公司及个人在企业改制、公司收购、改制企业欠款收回等方面打招呼、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17万元。2015年11月,刘淼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市地方海事局原工会副主席李丽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的问题。2017年,开福区纪委承办由市纪委交办的长沙市地方海事局湘江枢纽海事处处长李丽君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案件。经查,2012年8月至2017年7月,李丽君在担任市地方海事局湘江枢纽海事处处长期间,为某航运公司运输船只通关过闸、增加航运船只绿色通关指标等方面提供便利、帮助,收受好处费105万元。同时,李丽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李丽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开福区纪委监委)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