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狩猎、收购和倒卖画眉鸟案件

2018-11-11 11:32:23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通讯员 杨婷] [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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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元收购画眉鸟,卖出竟千元

宁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狩猎、收购和倒卖画眉鸟案件,6名被告人被判刑

长沙晚报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杨婷

狩猎、收购和倒卖画眉鸟,非法获取高额利益。近日,宁乡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宁乡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过庭审,宁乡市人民法院当庭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国、吴某朝八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王某华七个月有期徒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泉四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黄某某四个月拘役,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崔某林二个月拘役,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此外,法院对于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采纳,6名被告人还被判令分别承担专家咨询费350元,修复生态环境费1500元到4000元不等,其中吴某朝、王某华还需分别赔偿国家自然资源损失费1500元。

网店收购倒卖画眉鸟,最高卖1200元每只

自2018年以来,来自贵州的务工男子王某国、吴某朝、王某华3人在宁乡市东湖塘镇附近山林内利用狩猎网和鸟音播放器等禁用捕鸟工具非法狩猎画眉鸟,数量160余只。3人将大部分画眉鸟以25元每只的价格销售至湘潭市雨湖公园某花鸟店店主黄某泉和魏某云经营的“兄弟宠物会所”处,从中非法获利3000余元。

经调查发现,黄某泉在收购吴某朝、王某国、王某华画眉鸟120只后,转手又将其中77只以40元每只的价格出售给湘潭的黄某某及其雇佣工人崔某林。

黄某某雇请崔某林帮忙收购、饲养、打包快递,然后通过自己经营的淘宝网店以99元到120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经调查,黄某某经营的两个淘宝店铺主营画眉鸟,店内商品描述多含“画眉鸟活体”字样,两个淘宝店铺人气值和访问量均居全国同类店铺之首。

6名被告需同时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2018年6月21日,宁乡市森林公安局相继以被告人王某国、王某华、吴某朝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告人黄某泉、黄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移送审查起诉后,宁乡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详细审阅证据材料,发现王某国、王某华、吴某朝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黄某泉、黄某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时发现崔某林与黄某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共同犯罪,遂向宁乡市森林公安局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成功追诉漏犯崔某林。

2018年8月3日,宁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将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由于此案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该院公诉部门依托线索移送机制,随即将该案移送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公益诉讼办案组办理。2018年10月15日,该院将此案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8年11月6日,此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表示,画眉鸟是构建生态环境的自然因素,是自然生态系统固有组成部分,对生态系统的功能和平衡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对生态环境有不良影响,可破坏生态系统功能和平衡。“请求依法判令王某国、王某华、吴某朝、黄某泉、黄某某、崔某林采取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或者承担替代性修复费用并共同承担本案专家咨询费,其中王某华和吴某朝共同赔偿国家自然资源损失3000元。”

被依法判刑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后,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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