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株洲5起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

2018-11-06 11:22:00 [来源: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 [编辑: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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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株洲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实的5起不实举报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关于澄清对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章定良在任天元区政府副区长期间违规征地拆迁侵害群众利益的不实举报。2018年4月,章定良被实名举报在任天元区政府副区长期间违规征地拆迁侵害群众利益。经查,举报所涉的用地项目立项及审批手续、征地程序合法合规。在上述过程中,章定良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没有举报所称的违纪违法事实。市纪委监委召开协调会,与举报人面对面宣讲政策、化解矛盾,通报调查结果,为被举报人澄清问题。

2、关于澄清对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姚晓授意他人私分党费的不实举报。2018年9月,姚晓被实名举报在2008年至2016年将全市工商系统基层党委上缴党费返回部分授意他人私分。经查,2008年1月至12月,姚晓在市工商局荷塘分局任职期间,收到的党费全部上缴至市工商局机关党委,市局机关党委没有将党费返回给分局。2008年12月至2016年,姚晓在市工商局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没有分管机关党委工作。期间,市工商局基层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党费无异常支出。经查核,举报内容不实,市纪委监委及时予以澄清。

3、关于澄清对炎陵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继承在任茶陵县政府副县长期间以种植大蒜为名骗取国家资金的不实举报。2018年6月,刘继承被实名举报在任茶陵县政府副县长期间,与茶陵县雷某某等人以种植大蒜为名骗取国家资金。经查,雷某某等六人通过土地流转、租赁农田、成立合作社种植大蒜,其涉农资金补贴均经茶陵县相关部门实地考察、主管部门审查、领导审批把关,并依据相关文件拨付,未发现虚报种植面积骗取国家资金问题。经查核,举报内容不实,市纪委监委及时予以澄清。

4、关于澄清对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郑卫东在任侦查监督处处长期间包庇他人的不实举报。2018年6月,郑卫东被实名举报在任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期间,包庇王某,对市公安局报送的提请逮捕王某的案卷材料不予审查,直接下达不予受理文书。经查,2015年底,公安机关向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王某。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经审查认为,王某涉嫌诈骗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对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经查核,举报内容不实,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及时予以澄清。

5、关于澄清对市价格认证中心原工作人员胡荣、沈善保做虚假鉴定致使举报人被刑拘的不实举报。2018年5月,市价格认证中心被实名举报在株价认复字〔2008〕第68号结论书中做虚假鉴定致使举报人被刑拘。经查,2008年4月,市价格认定中心工作人员胡荣、沈善保出具价格复核鉴定文书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未发现做虚假鉴定的问题。价格鉴定委托人在收到价格复核鉴定结论书后,也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市价格认证中心或省价格认证机构提出异议。经查核,举报内容不实,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及时予以澄清。(株洲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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