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绿心生态环境评估实施细则解读

2018-11-02 15:44:20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谭涛]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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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11月2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谭涛)年初,湘潭市首次探索绿心地区生态补偿,出台《湘潭市绿心地区生态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对绿心地区的居民和保护单位给予奖励。不久前,市两型办起草编制了《湘潭市2018年绿心地区生态环境评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主要从三大评估细则对当地的绿心保护进行考核,而考核的结果将作为绿心生态补偿资金拨付的主要依据。

据了解,湘潭市绿心地区规划面积134.82平方公里,包括湘潭县易俗河镇,岳塘区荷塘街道,湘潭高新区双马街道,湘潭经开区响水乡、和平街道,昭山示范区昭山镇等共6个乡镇(街道)及所属的45个行政村(社区)。此次出台《实施细则》则主要对乡镇街道进行考核,实行计分制,满分总共为100分,其中辖区内无违反绿心保护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占分50分;生态环境良好占分30分;绿心保护工作机制占分20分。最终,考核部门将根据乡镇街道的最终得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及格”四类。

市两型办工作人员解释,辖区内无违反绿心保护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对中央环保督查明确要求的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完成情况是否到位,建设项目是否按程序取得省两型管委绿心准入意见,是否存在毁林开垦、毁林采石、采砂、取土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在河道内违法采砂(洗砂)行为,是否侵占填堵(埋)河道、沼泽、湖泊和水库,是否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是否使用水泥、石材等修建永久性墓冢,是否损坏或擅自移动生态绿心保护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评估。

辖区内生态环境良好,基本农田、林地、草地、水域等得到有效保护,主要包括对中央环保督查明确要求的绿心地区工业项目退出完成情况是否到位,是否提高了森林蓄积量和提升了森林品质,是否逐步退出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户(场),村(镇)容是否整洁,辖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并定期清运和处理,无成堆暴露垃圾等情况进行评估。

绿心保护工作机制则主要包括对是否制定专门的绿心保护工作制度,有绿心保护专门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每年乡镇(街道)开展绿心保护宣传活动2次以上,绿心保护宣传入户,严格履行生态绿心保护目标责任等机制的建立与实施进行评估。

据介绍,《实施细则》的考评结果将作为绿心地区所在各乡镇(街道)年底生态补偿奖励性资金发放的依据,按照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控制建设区面积实际大小,在每年每亩60元、40元、20元的基础性补偿的基础上,对于年度环境生态评估等次为“优秀”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每平方公里4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性补助;对于年度环境生态评估等次为“良好”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每平方公里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性补助;对于年度环境生态评估等次为“合格”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每平方公里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励性补助;对于年度环境生态评估等次为“不合格”的乡镇(街道)取消年度奖励性补助。

市两型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有利于调动全社会参与绿心地区保护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绿心地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推动绿心地区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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