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审计厅
湖南省统计局
湘水函〔2018〕23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62号)规定,2018年5月14日至5月29日,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省考核工作组)对2017年度各市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7年,全省用水总量326.95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96.1立方米(国内生产总值采用2015年不变价),较上年度下降9.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7.5立方米(工业增加值采用2015年不变价),较上年度下降11.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15;省级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4.9%;各市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指标均达到年度控制目标要求,与2016年度相比,用水总量有所下降,用水效率显著提升,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
从考核情况看,全省各项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加快推进。用水总量控制不断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实施,省、市、县三级双控指标体系全面建立,取水许可清理规范工作深入推进,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日趋规范,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稳步推进;水资源监测监控能力大幅提高,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管不断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有序推进,城镇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率稳步提高,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保护成效明显;水价改革初显成效,节水型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等节水载体建设稳中有升,实现了所有市州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全覆盖,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建立,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
考核中发现,全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取用水管理需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取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与管护、水资源费征收等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节水型社会建设需加快。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不规范,节约用水价格杠杆作用发挥不明显,节水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节水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水资源保护力度需加大。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有待加快,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仍存在安全风险,保障水平不高;水资源管理保障需强化。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刚性约束不强,资金投入力度不大,水资源管理机构队伍仍需充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经评定,长沙市、湘潭市、娄底市、衡阳市、永州市考核等级为优秀,株洲市、常德市、湘西自治州、郴州市、邵阳市、岳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考核等级为良好,怀化市考核等级为合格。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工作举措,加大资金投入,抓好工作落实,紧扣取水、用水、排水三大环节,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现对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审计厅 湖南省统计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