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通报4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其中2人被判刑

2018-09-21 18:19:17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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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21日讯(记者 李静)记者今日从天心区纪委监委获悉,近日,该区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天心区赤岭路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邹汉明严重违纪案

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邹汉明在任职赤岭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公务接待;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吃请,收受红包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国家资金损失。2018年7月,邹汉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

2.天心区城南路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郭程(主任科员)严重违纪案

郭程在任职城南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期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向服务对象借款;在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职责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2018年7月,郭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

3.天心区新开铺街道新天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斌严重违纪违法案

2010年12月,时任新开铺街道新天村委会委员吴斌代表新天村,与长沙某实业公司就合作开发新天村集体所有的龙潭湾地块有关事项签订《土地合作开发意向协议书》。为获得吴斌的帮助以便加快推进龙潭湾地块开发事项,该实业公司送给吴斌人民币20万元,吴斌予以接受。2017年11月,吴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2月,天心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斌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

4.天心区城建投下属天泰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翔严重违纪违法案

2010年至2014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前夕,李翔先后6次收受项目负责人以拜节名义所送礼金1.4万元。同时,2010年至2017年期间,李翔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请托人承接项目打招呼,在工程签证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38万元。2018年4月,李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5月,天心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翔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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