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湖南临时救助申请将推行网上审核审批

2018-09-18 08:51:2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杨昱] [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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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急难型救助申请环节进行简化

明年起,湖南临时救助申请将推行网上审核审批

华声在线9月17日讯 今天,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临时救助对象细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并对急难型救助申请环节进行了简化。同时,还对临时救助对象实施档案管理并录入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从明年起,全省临时救助申请将推行网上审核审批,逐步实现临时救助信息化管理。

急难型救助对象,即指因意外事件(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等人群。支出型救助对象,则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开支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残疾人等人群。

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乡镇(街道)可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简化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环节,直接予以“先行救助”,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待急难情况缓解后,乡镇(街道)、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需按程序要求补齐相关资料。县级“救急难”联席会议决议最终救助金额,在救助对象所在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后补足“先行救助”金额不足部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存档备案。

根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按不超过当地当月低保标准的1-6倍对困难对象予以一次性基本生活临时救助。临时救助具体金额视家庭困难程度测算确定,一年内申请对象同一原因临时救助次数不得超过2次。

对已给予最高临时救助金额(当地当月低保标准6倍)后生活仍存在困难且符合医疗、教育、住房、交通意外等专项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当地政府可通过当地“救急难”联席会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整合相关救助部门资金,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确定救助金额。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设定“救急难”最高救助标准。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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