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组向7市州反馈意见 存130个主要问题

2018-09-15 08:31:5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曹娴] [编辑: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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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组向7市州反馈意见

存在32大项130个主要问题,提出34条建议和意见

华声在线9月14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曹娴)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9月11日至13日,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组分别向被督察的衡阳、邵阳等7市州反馈意见,共反馈了32大项130个主要问题,并就下步工作提出34条建议和意见。会后,各督察组向市州移交了重点问题清单和具体案卷。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6月21日至7月10日,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7个督察组对衡阳、邵阳、岳阳、常德、益阳、怀化、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

第一批7个督察组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投诉3188件,向被督察地方交办2732件。截至9月6日,7个市州共办结信访件2386件,责令整改企业2171家,立案处罚384家,处罚金额2080.16万元,立案侦查23件,行政拘留43人,刑事拘留7人,组织处理400人次,党纪政纪处分58人次。

通过督察暴露和发现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环保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一些地方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自上而下存在逐级递减的情况,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生态环保机制尚未健全,大环保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职能部门和个别党委政府依旧错误认为“环境保护是环保部门的事”,没有真正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三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交办信访件存在反弹现象。四是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破坏问题比较突出。五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治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环保工作推进力度不够,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

根据要求,各被督察市州要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省环保督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将发现的重要情况报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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