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通报4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件

2018-09-04 11:00:36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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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武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件。

1.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楚江监管所监管员陈险峰酒驾案。2017年9月,陈险峰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一千五百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7月,陈险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万水乡卢市村原6组组长卢君三酒驾案。2017年12月,卢君三因醉酒后驾驶无牌号正三轮摩托车,被蓝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8年3月,卢君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由万水乡人民政府责令其辞去村民小组长职务。

3.麦市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周力臣酒驾案。2018年2月,周力臣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武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2018年3月,周力臣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香花镇大坪村党员蒋贱平酒驾案。2018年2月,蒋贱平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郴州市交警支队查获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5月,蒋贱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临武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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