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民间河长”管理办法出台

2018-08-13 08:41:51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王希台 欧阳晓] [编辑:金灵]
字体:【

湘潭在线8月1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希台 通讯员 欧阳晓)民间河长作为河长的眼睛,是河长的补充,既能及时发现河湖问题,又能监督河长及各责任部门更好的履职尽责。日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河长办制定了《湘潭“民间河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湘潭民间河长志愿服务工作。该办法自2018年8月2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湘潭民间河长是专门开展保护河湖公益活动的环保志愿者,其工作范围是: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河长制知识普及、河长制公益活动,倡导生态环境文明理念,自觉践行爱水护水行动,监督并举报企业、个人破坏水环境、水生态的违法行为,协助河长监督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民间河长的招募由民间河长办公室根据申请人的条件,严格筛选确定人选,通过审定和培训后,由湘潭环境保护协会和湘潭民间河长办公室颁发“湘潭民间河长工作证”,为期一年。

民间河长管理遵循分层管理、自主管理的原则。为便于民间河长的管理,方便民间河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昭山示范区成立8个民间河长中队。8个中队分别归属当地的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办法》规定,民间河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禁止以民间河长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擅自接受第三方资助和赞助、以执法者身份制止或处置河湖违法等行为。

2018年,湘潭市积极探索全民治水新模式,创新建立了河长+河长助手+民间河长管理体系,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市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担任河长助手,环保志愿者及社会民众担任民间河长,实现了河湖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将河长制这张网覆盖得更宽更广更全更密。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