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岳阳重拳整治校外培训乱象

2018-07-04 09:05:58 [来源:长江信息报] [作者:孙丽芳]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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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岳阳重拳整治校外培训乱象

今年7月起,校外培训机构这十种行为将上“黑名单”

长江信息报讯(首席记者 孙丽芳)近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岳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7月起,将启动对岳阳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有“无证无照办学”等十种行为的将上“黑名单”,并将受到由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共同组成的岳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严厉打击。

这十种行为分别为:无证无照办学行为、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场所办学行为、与中小学校合作办学行为、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任职行为、违规招生宣传行为、超范围开展培训业务行为、违规教学行为、组织学科类等级考试和竞赛行为、违规收费行为、擅自变更办学地址行为。

方案中指出,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原则上予以取缔,责令停止办学。确有需要设立且具备办学条件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办理相关证照后才能开展相关业务。

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未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不得开展培训业务。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或租用中小学校舍办学,不得与中小学校联合举办选拔性考试,不得把培训学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等信息提供给中小学校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请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兼职任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生源等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或借用“名校”“名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对升学、考试通过率或培训效果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性承诺。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超出审批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培训业务。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要将学科类培训方案(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不得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和“强化应试”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中小学生进行学科类等级考试和竞赛,不得对学生培训期间的学业成绩进行排名和公布。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将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不得超出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严格落实一证一校、一校一址,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址以外的地址办学,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据了解,本次专项治理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协同监管、依法行政的原则,重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在面向中小学生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升学或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培训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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