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一封举报信牵出职业中专集体腐败案

2018-06-29 09:49:35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王欢 陈蓓姬] [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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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以下简称“职中”)包括校长、党委书记在内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被查处,受到了党内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该案暴露出联合办学、劳务合作、校园建设、后勤服务等领域成为职中校园腐败的“重灾区”。

每招一名学生赚1500元“返回款”

2017年5月,郴州市北湖区纪委收到一封反映职中问题的群众举报信。

在初核过程中,北湖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发现,职中与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开展联合办学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通过深挖细查,最终牵连出职中领导班子整体腐败问题。

经查,从2014年底开始,职中与万博教育培训学校(以下简称万博教育)开展联合办学,先后开设了美容与形象设计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根据《联合办学协议书》约定:职中负责学生食宿、教学场地、学生日常管理及公共课教学;万博教育负责外聘教师进行专业课教学、实训和提供实训设备。职中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万博教育须经物价部门核定后,按标准自行收取、支配专业技能委培费。在联合办学期间,万博教育存在收取学生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核准等违规违法问题。

“我们以万博教育法人代表袁霄为调查突破口,发现他与职中招生办副主任邓心平来往密切。在调查谈话中,袁霄坦言,邓心平具体负责职中招生工作,他平时积极与邓拉关系,并向邓心平保证,每招收一名学生给他1500元‘招生返回款’。”调查人员陈蔚介绍,2015年至2017年,邓心平利用职务便利,竭力帮助袁霄招收大量学生,袁霄多次送给邓心平现金共计33万元。

目前,该案因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合作培训中获12万元“感谢费”

在调查招生问题时,办案人员发现职中涉及的问题更广、牵涉的人更多。

从2016年9月开始,袁霄与职中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谢珩形成某种默契:袁霄去饭店点单买单,但不参加饭局,通过现金方式委托谢珩给职中校领导封红包,共计7万元。

调查人员郭卫介绍:“红包礼金问题只是冰山一角,随着调查的深入,职中校园腐败的诸多问题一一暴露。”

其中之一就是违规发放所谓劳务合作“感谢费”。2015年至2017年间,3家劳务中介公司在与职中核算校企合作培训费时,共拿出12万元“感谢费”给职中。经校领导同意后,该笔“感谢费”以“代发实习管理加班费”的名义全部违规发放给校领导及相关人员。对此,校长马志华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校党委书记彭伶敏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校纪委书记尹海燕负有监督不力责任。

利用手中职权,雁过拔毛问题也存在。2014年至2017年间,马志华、袁明宏(时任北湖区农业广播学校校长,相当于职中副校长)、张和平(时任职中党委委员、常务副校长)、谢珩、曾雄兵(时任职中理工分校副校长)等人利用负责校园建设、后勤服务、招生注册、教务管理等职务便利,为对方提供帮助,分别收受袁霄等人所送上万元红包礼金或财物。袁明宏还要建设工程老板垫钱为其装修私房。

还有利用节庆日,定期收受红包的情况。2015年至2017年,马志华、张和平、谢珩、曾雄兵等人多次收受袁霄以“拜年”或“拜节”名义所送红包礼金上万元。

贪图小利,假公济私的问题也存在。2013年7月,马志华、袁明宏等两人,2015年8月,马志华、袁明宏、张鹏(职中办公室主任)三人,借到外省学习培训的机会到景区游玩,并将部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学校报账。

观点

校园“权力”应加强监督

北湖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刘训泽认为:职中校园腐败问题多发,究其原因是该校党委有制度不真正落实、有问题不真正整改,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带坏了职中教师作风,污染了学校的政治生态。

北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点评该案时称,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高度重视,教育产业蓬勃发展,学校面对的诱惑越来越多。“校领导在学校中拥有一定的权力和权威,权力和资源一旦失去监督,就容易导致利欲膨胀、权钱交易。深刻的教训警醒我们,必须加强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决不能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停在纸面、流于形式。”

记者 王欢 通讯员 陈蓓姬 郴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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