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出台规定 对新形势下机关党建提出新要求

2018-06-21 08:44:43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谢雨芬 邓集成]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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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6月21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谢雨芬 通讯员 邓集成)日前,湘潭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从六个方面对新形势下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近年来,湘潭市各级机关党组织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主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全面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但仍然存在不少亟待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和解决的问题。根据市委领导要求,市直机关工委从去年10月份开始,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进行了深度调研,多方征求意见,起草了该规定。

规定对如何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优化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配置,进一步严格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机关党建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党建活动管理等六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说明,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后将加大对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力度,每年抽取四分之一左右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进行现场集中述职。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配置将进一步优化,设党组(党委)副书记的单位,其一级机关党组织书记由本单位党组(党委)副书记兼任。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一般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机关党建考核较以往更严格,今后将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经常性督查机制,严格机关党建年度考核,将机关党建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占绩效考核总分值的比重提高到10%,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其当年度绩效考核限评三类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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