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湖南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湖南将于6月20日启动省级环保督察,年内实现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今年省级环保督察将分2批进行。第一批督察对象为衡阳、邵阳、岳阳、常德、益阳、怀化、湘西7个市州,其余市州为第二批。
每一批督察分3个阶段:市州本级督察、延伸督察和梳理分析归纳。进驻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提交省委、省政府,报告经批准后,向被督察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反馈。
本次省级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
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在6月13日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省委书记杜家毫强调:要用好环保督察“利器”,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从严问责、终身追责。省长许达哲对今年省级环保督察提出明确要求,要组织对14个市州和部分重点县市区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实现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全覆盖。
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介绍,环保督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去年4月起在我省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以及7月31日起开展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都充分表明环保督察是强化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利器,是推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手段,环保督察已被列入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四大基本职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