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一男子“高度”醉驾被依法刑事拘留 相当于喝了15瓶啤酒

2018-05-18 09:58:52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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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宁乡男子王某某被宁乡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他的酒精含量达到了288mg/100ml,相当于饮用15瓶啤酒或4瓶白酒,远超醉驾标准。”宁乡交警大队侯旨亭中队长张毅强介绍,王某某也是今年宁乡市查处行动中酒精含量最高的一位驾驶员。

2月7日12时许,王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沿宁乡市回龙铺镇X096线由北往南向灰汤方向行驶,遇行人吴某某在道路右侧行走,因酒后驾驶不能正常操控车辆,导致摩托车碰撞行人后倒地,造成吴某某、王某某同时受伤。后经检测,驾驶人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88mg/100ml,远高于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记者 陈诗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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